2020年10月27日08:4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纪委监委获悉,自今年9月云南省启动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推动部门自查、涉煤州市及省直部门重点排查、纪检监察机关复盘排查等,对2014年至今全省受理的涉煤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涉煤案件进行全面清查起底。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起底问题线索千余件。
为系统整治全省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修复净化全省煤炭行业政治生态,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权力聚集、资源富集的涉煤地区、部门和企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开展线索排查、案件起底、作风整顿行动。省纪委监委建立日调度、周汇报、月分析制度,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协作协同等机制,推动各州市落实主体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祥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审批煤矿项目、违规办理煤矿经营资格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总工程师杨浩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行业准入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0月1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专项整治过程中,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涉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应。
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南华县纪委监委统筹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力量,重点对涉煤乡镇、涉煤重点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楚雄市纪委监委坚持纠建并举,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程序漏洞、执行短板等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记者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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