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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9月30日20:5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宁夏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陈瑞丰、银古路街道春园社区书记、党总支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杨燕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杨燕萍邀请银古路街道党工委时任副书记陈瑞丰及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接受长期为春园社区辖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的宴请。宴请结束后,杨燕萍等人在KTV接受辖区内另一物业负责人的宴请。陈瑞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燕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余亮违规收受执行申请人礼品并接受吃请问题。2019年7月至9月,余亮先后两次接受执行申请人的吃请,餐费约356元。收受执行申请人赠送的香烟、月饼等礼品价值约640元。余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青铜峡市大坝镇上滩村委会副主任杨瑞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2017年11月,杨瑞未向镇党委申报为儿子举办婚宴,宴请28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6000元。2018年11月,杨瑞为父亲操办丧事,待客8桌收取78人礼金25700元,其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4900元。杨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4.固原市彭阳县博物馆副馆长海梅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至2019年,海梅在兼任彭阳县博物馆会计和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费用1765.16元。海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赔。  

5.中卫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詹树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詹树楷在担任中卫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经济建设与企业管理科科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赠送礼金及购物券共计8000元。2015年8月,詹树楷等人到该事业所检查工作后接受宴请,花费共计744元。2016年,詹树楷负责某工程部分工程款的审核、拨付工作,2017年6月其携带妻儿前往深圳、湖南凤凰古城等地旅游后,乘坐工程施工方负责人驾驶的车辆返回宁夏,期间食宿、旅游等费用均由该负责人支付,共计花费2000余元。詹树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编:王静、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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