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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9月28日16:18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华社贵阳9月28日电(记者李惊亚)贵阳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息烽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王曙光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茅台酒6瓶、金质习酒2瓶。此外,王曙光还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用等违纪问题。王曙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8年7月,贵阳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蔡明受原贵州某企业董事长刘某某邀请聚餐,并收受刘某某送予的礼金3万元;同年中秋节前夕,蔡明再次收受刘某某送予的礼金1万元。蔡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白云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学华未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巧立名目违规向本人及职工发放各种奖励和补贴共计16.11万余元。王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代劲松自驾私车前往贵定、广西、遵义等地旅游,途中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2次共2760元左右。代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明区永乐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郑毅在担任永乐乡城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3次共1.11万余元。此外,郑毅未按要求履行对公务车加油卡的管理职责,导致4名永乐乡城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6.42万余元。郑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清镇市爱卫办党组书记、主任周阔为庆祝其女儿考取大学,违规举办升学宴,并且在明知不能操办除婚丧喜庆事宜以外酒席的情况下,为规避纪律追究、掩人耳目,将酒席转移至站街镇林歹村周某某家中举办,收受其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共1.04万元。周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主动退缴违纪所得。

乌当区新场镇大坝村党支部委员欧静借其女儿张某考取大学之机,与其丈夫张某某违规在修文县扎佐镇一餐馆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欧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王静、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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