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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2020年09月07日10:49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日前,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六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违规发放撰稿费、公务接待管理混乱问题。2016年,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在绩效工资以外自定薪酬,以撰稿费的名义将2014年至2015年对外开展规划设计项目的盈余资金28.1万元发放给站内人员和站外专家;2017年至2019年,公务接待管理混乱,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同城接待等违规接待多达94次;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党委书记师建民、站长方向京和纪委书记周德全多次参加违规接待活动。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4月,师建民、方向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昭通市巧家县大寨镇先后两任党委书记杨永玲、黄功堡等人违规发展党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2009年至2012年,巧家县大寨镇党委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党员发展的程序规定,在未经考察、政治审查、缺少相关谈话笔录等材料的情况下,批准不符合条件的胡书兵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胡书兵具备党员身份后,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逐步从村民小组长成为村委会主任,把持基层政权,形成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2月,胡书兵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逮捕,巧家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大寨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相关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对管辖地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对该处置的问题处置不力。2020年3月,大寨镇原党委书记杨永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任党委书记黄功堡和原副镇长高登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委副书记陈华、原组织委员李可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山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倪志平、原纪委书记刘国海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8年,保山市委党校使用行政经费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70.04万元;违反“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相关规定,批准4名教职工“请假保编”“借调保编”,在2013年、2015年、2016年对超过请假期限规定的3名教职工违规考核、评定等次并发放考核奖;将违规收取的在职研究生报名费、科研课题管理费等共计60.78万元设立3个“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在职研究生录取考试考前辅导教师课时费等。2020年4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个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保山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倪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保山市委党校长期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报告,原纪委书记刘国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州开远市副市长万敏芝等人对辖区内的校园安全工作监管不到位、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9年9月17日至20日,红河州开远市未按照省、州相关安排部署,全覆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而是采取以点代面、抽查方式代替全面排查,排查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11月11日,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发生师生被氢氧化钠液体喷伤的恶性事件。开远市委、市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校园安全排查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力,排查工作不严不实,未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2020年5月,开远市委、市政府党组、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市公安局党委受到检查问责;分管教育体育局的副市长万敏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科受到诫勉问责;市教育体育局先后两任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刚和陈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市东城幼儿园园长黄江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县长张世影等人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2019年11月7日至9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曼央龙村委会岩某为儿子办理婚事宴请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19名村民甲醇中毒、其中5人死亡。经查,勐海县、勐遮镇政府和州、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思想麻痹、责任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该地区存在工业酒精勾兑成“自烤酒”制销假酒问题,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019年12月,勐海县政府党组,勐遮镇党委、政府,西双版纳州和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受到通报问责。勐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影受到诫勉问责;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县长杨佛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勐遮镇党委书记岩温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长谭忠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受到诫勉问责,分管食品生产监督工作的副局长陈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局长职务;原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边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大理州弥渡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违规干预普查对象、提供虚假统计资料问题。2019年,弥渡县政府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违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相关规定,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采取出具虚假批文,授意、指使普查对象提供虚假资料,篡改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导致普查数据严重失实。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12月,副县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国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统计工作的常务副县长袁学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统计局原局长涂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组织调整,副局长鲁建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原副局长李鸿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王绍祥、原副局长王玉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税务局局长杨朝晖受到诫勉问责、副局长李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红岩镇人大主席、镇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彭庄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指出,以上六起典型案例,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带头违纪、监督空转;有的履职尽责“走形不走心”,作假应付,对问题视而不见;有的违规发展党员、基层政权被恶势力把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不力;有的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津补贴;有的对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不重视、不上心。这些突出问题暴露出当前一些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到位、“探头”和“传感器”失灵,一些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群众意识淡薄,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省纪委省监委通报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决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要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既不当甩手掌柜,也不做旁观者,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广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切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省纪委省监委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监督,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跟进监督,创新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以监督传递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盯住“关键少数”,查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突出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搞变通、打折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切实解决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常雪梅、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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