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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批防汛救灾不力问题 严明纪律战洪水

2020年07月16日08: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批防汛救灾不力问题 严明纪律战洪水

“都昌县左里镇旧山村委会在转移群众的过程中工作不力,已上报转移的群众中有2户转移不到位,村级集中安置点大门上锁、无人居住;数据虚报漏报,将无人居住、外出务工的9户纳入转移摸底表上报……包片村干部邵继安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人大副主席董书平和村党支部书记赵勇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7月14日,江西省都昌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抗洪抢险作风严重不实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警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防汛救灾纪律弦。

面对严峻的汛情,江西、湖北、湖南、浙江、江苏等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切实把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实际行动督促筑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堤坝”。

7月1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救灾工作监督的通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汛情灾情信息。

湖北省松滋市纪委监委组建9个督查组深入17个乡镇详细查看汛情灾情,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查组发现纸厂河镇大湖哨所防汛人员杨某炎、杨某凡、杨某华、邓某兵等4人在哨所打牌,在场村委会副主任刘某松没有制止。该市纪委监委责成纸厂河镇纪委对刘某松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要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问题,以严明纪律保障防汛救灾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表示。

面对省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的严峻形势,7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严明战时纪律 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第一线。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监督、靠前监督、实地监督,坚决把防汛纪律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每一条圩堤。”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马森述在南昌市检查督导防汛救灾工作时强调。

7月以来,湖南省常德、张家界、益阳、湘西、岳阳等地发生特大洪水,多地河段超警戒水位。对于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情况,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7月5日,受强降雨和沅水上游泄洪影响,常德市汉寿县洲口镇2个水文监测站点超警戒水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该镇开展上堤巡查防守,完成砍草除杂清沟、照明灯安装等防汛工作。但5日后,该镇仍有多个村存在工作未落实问题,给防汛工作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对此,汉寿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7月12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对该镇分管水利工作的镇人大主席刘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该镇党委书记陈某进行诫勉谈话,5名防汛堤段段长、4名责任单位负责人、12名村党支部书记分别受到约谈处理。

面对强降雨来袭,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问题线索传递机制,启动办信办案快速反应、超常应对运行机制,对防汛抗灾中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截至目前,已约谈提醒45人次,协调解决问题6个。

7月14日,江苏省扬中市高潮水位6.53米,超警戒水位0.53米,扬中市启动防洪Ⅱ级应急响应。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防汛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靠前监督,压实防汛责任,确保平稳安全度汛。(杨海龙)

(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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