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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严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案牵出14保护伞

2020年06月23日09: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一案牵出14保护伞

本报讯(通讯员 刘敏杰 周斌斌)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崔宪近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据查,其在担任龙井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长期为以彭守春为首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致使该黑恶势力长期逍遥法外。

2018年底,延边州纪委监委核查扫黑除恶线索时发现,绰号“彭三”的龙井市黑恶势力团伙头目彭守春曾于2016年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采矿3个罪名,却仅被判处缓刑。深挖彻查这一违反常规的判决,彭守春背后的“保护伞”,时任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崔宪浮出了水面。

此后,延边州纪委监委采取“1+1+N”模式,由办案科室牵头、派驻(派出)机构配合、县市纪委监委参与,组成“联合承办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继崔宪之后,接连挖出龙井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曹香春,龙井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哲男,安民派出所所长张志明等一批“保护伞”。据统计,崔宪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共查处“保护伞”14人。

在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成果的基础上,延边州纪委监委紧扣“长效常治”目标,制定出台《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总结提炼固化专项斗争的经验和做法。《规则》从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职责定位、强化创新发展、强化基础建设五个方面入手,制定了包括机构设置、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督查督办、检举控告人权益保护、以案促改、协作配合等18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在惩、防、管、控、建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期稳定、分工明确的内设机构和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线索有人管、案件有人办、管理有人抓、宣传有人干。

在顾慧霞团伙欺行霸市、非法营运的涉恶案件中,延边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3人。涉案党员干部多来自龙井、延吉两地交通系统,且人数多、范围广、影响大。

针对这一情况,该州纪委监委向州交通运输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州交通运输系统行业监管得到明显改善。

截至目前,延边州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67件,立案查处261件,处理231人,党纪政务处分200人,组织处理23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

(责编:常雪梅、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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