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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

2020年05月11日14:57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

湖南日报5月10日讯(记者 贺佳)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为持续深入抓好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及5个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委近日制定出台《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作风保证。10条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推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深处扎根铸魂,从源头上解决“温差、落差、偏差”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抓实整改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对贯彻落实中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债务风险、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向“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等行为亮剑,持续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问题专项整治。将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度融入巡视巡察、党委督查、政治建设考察、干部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等制度,推动政治监督和政治督查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完善重实干重实绩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六个一批”工作,重点提拔一批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斗争中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继续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落实。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加强和规范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工作。用好提醒函询诫勉措施,能提醒的不函询诫勉,对同一问题不重复函询、多头函询。规范问责程序,精准、慎重、依纪依法实施问责,注重“三个区分开来”,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对近年来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梳理,加强跟踪和后续管理,对影响期满、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及时合理使用。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对经核查认定失实应予澄清的,及时澄清,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3.持续抓好“1+5”政策体系落实,进一步为基层放权赋能松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具体政策条条兑现、落地见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和中期评估。全面落实基层一线干部各项待遇保障,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村(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科学规范“属地管理”,编制全省统一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村(居)委员会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防止向基层“甩锅”、转嫁责任。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证明。清理村(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能整合的一律整合,各部门不得以是否设机构、挂牌子作为评价村(社区)工作的依据。

4.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对两批200件“事”逐步推行跨县办理、跨市办理、跨层联办、全省通办,逐步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紧扣群众需求量最集中的事项,制作“就近办”事项指南,增强实质性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看得懂、有指引、能办事、好办事。

5.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规范基层报文报表。对发文开会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和限额管理,计划和限额之外从严审批,确保总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不予发文情形清单。对各地各部门发文开会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对出现文件会议超发超开苗头的及时预警。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的标准和尺度,规范各类文件的篇幅和结构、会议的范围和议程,加强文风审查和会风监督。认真落实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防止一味求快赶早、多报滥报重复报,不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口号式”“应付式”报告。统筹精简基层向上级报表报数报材料,能整合的整合、能共享的共享,对多头重复、随意频繁、层层加码、过急过紧要求报送的,要追根溯源、严肃整改。

6.优化精减考核评比,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州和省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少考精、考准考实,规范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情形的适用对象、范围、结果运用。巩固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严格规范实施,防止反弹回潮。全面清理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

7.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减少“繁文缛节”。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行计划管理,计划之内的应当控制范围、规模和频次;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从严实行“一事一报”。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层面纳入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要求地方层层配套开展。着力纠正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中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对资料装帧提出要求等做法。更多开展“四不两直”式、案例式、点穴式督查,用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平台”和“互联网+督查”,提升督查效能。持续优化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教育督导等方式方法,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落实整治要求,防止简单以查台账、查记录、查笔记、查影像等“留痕”评价工作。对依法开展的各类执法活动,也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减少对基层特别是厂矿企业学校的干扰。

8.加强调研活动统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全省性重大调研课题的计划统筹,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下去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作秀,不走“经典路线”,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省直部门制定政策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对调查情况的分析研究,增强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接地气的“空中政策”和相互打架的“本位政策”。

9.及时纠正“隐形变异”现象,防止用形式主义做法解决形式主义问题。重点纠治发文以红头改白头、正式改便笺、带文号改不带文号,计划外变相开会、随意拔高会议层级、将不相关会议合并套开反而拉长时间增加陪会人员,议事协调机构不按程序随意明确发文项目、随意召开会议,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工作调度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等变相增加基层负担现象。

10.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治理成效。集中开展扶贫领域“四个严查”和信访举报清零行动,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举措,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防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执行政策“一刀切”等机械式做法。深入整治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等行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网络学习平台,防止过多过滥,不搞强制注册、层层加码、积分排名、考核通报,不得硬性规定学时学分。

为确保以上10条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落实。持续发挥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机制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对贯彻落实情况实行“一季一调度、年底对账销号”,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查处通报负面典型案例。

(责编:吴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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