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10:0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中山市大涌镇原党委书记黄红全等人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8年,大涌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非法批准占用农用地建设垃圾处理项目;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未按合同约定为某垃圾处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致使该企业长期违规经营垃圾处理,违规倾倒堆放垃圾2万吨;对某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清运的企业违规堆放2.2万吨垃圾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上述问题严重污染环境,造成经济损失1184万元。黄红全和现任镇党委书记郭丛枢,前后两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卫戈、贺修虎对上述环境污染问题失察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黄红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郭丛枢、文卫戈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贺修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1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湛江市遂溪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陆光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小区建设过程中违法施工,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最终酿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辖区内占用公共绿化用地建商铺、违法建设私人住宅等问题失察、处理不力,引起群众不满。陆光辉作为时任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明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却不组织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澳大队大队长蔡义得等人休渔监管敷衍塞责问题。2019年5月1日休渔开始后,汕头市南澳县共有50艘应休渔渔船未按规定返回原籍港停泊,南澳大队对此仅发出《责令回港通知书》,对拒不回港的渔船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且对已回港的渔船监管不力,导致5月1日至6月6日一些休渔渔船陆续离港、返海捕鱼,相关人员还在值班记录表上填写“未发现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国家渔业管理秩序。蔡义得和南澳大队副大队长朱睿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南澳大队云澳中队中队长郭任和不认真履行休渔监管职责,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他8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广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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