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13: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期看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北京市纪委监委结合市情农情,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试行基层党员干部及亲属涉权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照清单,紧盯小微权力行使进行精准监督;设立村级监察干事,组织对相邻村(社区)进行交叉监督,解决村级监督难等问题;紧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集体资产管理、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小官巨贪”。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自由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负责人李双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延庆区张山营镇黄柏寺村村委会原主任佟魁接受监察调查;顺义区北务镇珠宝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英如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监委连续通报的几起农村党员干部立案及查处情况,受到广泛关注。
从日常监督发现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来看,有的搞“一言堂”,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有的违规发包村集体资产,侵吞村集体资金;有的以权谋私,在落实惠民政策时优亲厚友……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成为北京市纪委监委将监督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课题。
立足“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特殊市情农情,北京市纪委监委坚守监督首要职责,聚焦村级小微权力,紧盯惠农补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集体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精准监督,指导各区纪检监察机关梳理农村基层涉权事项清单,搭建监督信息和公开查询平台,通过监察干事监察监督、专项整治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惩“小官巨贪”。
看点1
厘清权力 公开涉权信息
试行基层党员干部及亲属涉权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厘清小微权力,明确涉权事项等内容,通过信息公开、数据比对等进行精准监督。
“从查处的案件看,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频发。”谈起农村党员干部腐败,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张春雷说,近年来,随着全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干部特别是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腐败问题多发,监督力量薄弱、抓手有限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些难题,北京市纪委监委出台基层党员干部及亲属涉权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首先在村域经济较发达、农村集体经济体量较大的丰台区试行。
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丰台区委发布了《丰台区基层微权力运行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农村干部配偶,夫妻双方的(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外)孙子女等亲属全部列入涉权事项清单范围,将农村低保审核、村委会印章管理等48项基层小微权力,以及政策性资金、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等5大类涉权事项作为监督重点。
区纪委监委搭建了基层微权力运行监督信息平台和公开查询平台,录入农村干部本人及亲属涉权事项,实现数据录入、交叉比对、自动预警、结果生成、终端查询、实时举报、线索转办等功能。
“以前,有些村黄金地段的商铺出租,租期长达一二十年,但具体是谁签字同意出租的,无法查询。如今,村里大小事项所有环节都能通过监督平台查询。”丰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正斌说,依照清单履责,公开有关信息,既让村民明白又还干部清白。
监督信息平台和公开查询平台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了查询和举报入口。“只要输入干部及亲属姓名、项目名称、发包单位等信息,就能查询干部及亲属承建项目、承租村集体房屋及土地等情况。”分钟寺村的梁师傅指着微信对笔者说,发现问题还能直接在线向区纪委监委举报。
目前,丰台区各乡镇、单位通过核查已填报的部分涉权信息共发现问题29个。
看点2
交叉监督 防止人情干扰
设立村级监察干事,延伸监察监督触角,对相邻村(社区)进行交叉监督,解决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利益依附、沾亲带故等情况导致的村级监督难问题。
怕打击报复,怕乡亲议论?为解决农村监督中一度出现的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等问题,北京市纪委监委用好现有农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力量,设立村级监察干事,进一步延伸监察监督触角,推动监察职能在村(社区)落地。
“镇里下发了多少疫情防控物资,口罩、消毒液都发给谁了?咱们得有本账,清清楚楚的!”通州区漷县镇马头村监察干事张志勤不仅督促村委会建立了物资发放台账,还提醒工作人员物尽其用、杜绝浪费。
通州区是全市最早设立村级监察干事的区。“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监察干事,在监督同村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同时,交叉监督邻村重大事项,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通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宇介绍,这种监督模式下,监察干事与村党组织书记等并无上下级、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解决了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利益依附、沾亲带故等情况导致的村级监督难问题。
在管好自己“片区”的同时,监察干事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集中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跨片检查,督促村“两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各项任务。
通州区三个低收入村均在西集镇。为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西集镇成立了由村级监察干事组成的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西集镇耿楼村的监察干事冈全胜说:“我们参与监督‘三重一大’,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线索还要及时向镇纪委监察办反映。三个村的村干部对监督检查都很欢迎和支持,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
在通州区永乐店镇,38名监察干事仅2019年就组合开展各类交叉监督820余次。由监察干事发现的线索而立案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占该镇纪委监察办立案总数的66.7%。
看点3
专项整治 严查突出问题
紧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集体资产管理、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协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在管理流转过程中涉及较大经济利益往来,这一领域成为违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重灾区”。
海淀区苏家坨镇车耳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樊某某就倒在这一领域。该区纪委监委在梳理近年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涉及违规进行集体土地腾退和房屋流转的案件数量占总数的32.5%。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违规出租出借土地、山林、店面房产等集体资产,贪占、截留、私分、冒领土地征占款和租金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2018年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
区内相关单位全面清理集体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合同;各镇纪委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置;区纪委监委选取涉及资金量大、租赁期限长、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海淀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规范线索移送机制。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各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注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对重点问题采取联合协同办案等方式重点突破。
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紧盯农村“三资”领域、惠农补贴领域等重点领域,通过指导各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2020年1月至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小官贪腐”83人。
专项整治之下,变化悄然发生。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建议,海淀区各镇针对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相关小微权力运行环节,分别建立了集体土地房屋租赁定价机制、土地房屋巡查制度、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制度等15项制度和管理规范。
温泉镇温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爽感慨地说:“与专项整治前相比,我们镇实行集体土地房屋租赁定价机制后,年租金增长了627.4万元。”(本报通讯员 王超 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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