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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关于5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2020年02月04日09:04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标题: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委关于5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但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为严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5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吴兴区月河街道党工委委员金琴琴、文苑社区党委书记钱亚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20年1月29日,在督查中发现月河街道文苑小区未落实上级要求,小区各进出口无设卡无检查,防疫隐患突出,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30日,金琴琴和钱亚平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南浔区菱湖镇党委副书记徐伟中、菱湖镇综治办工作人员陈晓芳等人在办理疫情相关信访件时履职不力问题。陈晓芳在处理区12345热线交办疫情相关信访件时,责任意识不强,在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疫情问题消极应付,且回复草率,内容缺乏针对性,造成不良影响。徐伟中对该问题“一签了之”,对调查过程不把控、回复反馈不把关,当“甩手掌柜”,未能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未能做到“闭环管理”。2020年2月1日,徐伟中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陈晓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德清县禹越镇天皇殿村刘家埭组小组长陈法荣瞒报家中有湖北返乡人员信息问题。陈法荣在协助村两委排摸梳理本村民小组外来人员情况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在村两委工作人员两次向其核实情况时,故意隐瞒不报其家里两名湖北返乡人员情况,给镇村防疫工作带来不良影响。2020年2月1日,陈法荣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长兴县林城镇畎桥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赵会强对居家观察人员管控不力问题。2020年1月27日上午7点左右,畎桥卫生站医生在对该村村民赵必胜进行例行居家观察时发现其不在家中,经查,赵必胜于2020年1月26日下午4点私自到长兴县某小区自购的商品房居住。赵会强作为赵必胜的居家观察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对赵必胜私自外出情况不掌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9日,赵会强受到诫勉处理。

安吉县章村镇茅山村枫树村民组组长王素良隐瞒其子武汉返乡信息问题。王素良未正确履行防控排查职责,故意隐瞒其子王某某从武汉疫区回乡情况,并与其子在饭店参加聚餐。王素良的行为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隐患,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月29日,王素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岗位、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责上肩,在市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积极履职尽责,严肃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甚至擅离职守、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最严格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有力执行。

(责编:谢忱、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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