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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履职尽责强保障

2020年01月15日08: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评论 | 履职尽责强保障

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正在央视热播的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三集主题是《聚焦脱贫》。会场内外同频共振,反映出“今年尤其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全力以赴、扛起使命。

打好脱贫攻坚战,绝非易事,不仅要与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作坚决斗争,还要及时清除形形色色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精准施治。片中披露了近年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三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是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溪洛米乡原乡长冯莹盈挪用扶贫款案,让人看到了无孔不入的“苍蝇”和没有底线的“微腐败”会产生怎样惊人的破坏力、杀伤力;第二个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分管扶贫,却在其位不谋其政,“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如此阳奉阴违、虚与委蛇,下面有样学样,所以当地的扶贫工作被搞得一塌糊涂;第三个是贫困县安徽省阜南县“刷白墙”事件,重面子不重里子,暴露出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比如,扶贫工作中,一些人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占冒领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这些人中有的既非党员也非干部,过去对他们的监管存在着制度空白。通过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像以前非党员身份的村委会主任“脱管”情况就不复存在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利好,还体现在把监察范围拓展到扶贫领域的每一处细小环节,聚焦治理基层微腐败精准施策、扎紧制度笼子,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正如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夏更生所言,“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对于脱贫攻坚的这种监督,特别是在基层,对一线的监督全覆盖,我觉得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保证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除了要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还要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从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作为监督的一个重点。对冯新柱严肃查处、公开通报,以及“刷白墙”事件后,党中央对安徽省阜阳市在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在全党进行通报,无不释放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的强烈信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如何保证党的好政策一贯到底,不在贯彻落实中出现偏差,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也是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提升治理能力的一个切入口。当前,脱贫攻坚战到了决胜之年,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毫不松懈,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在这场事关党心民心的重大战役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守土尽责,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保障作用,用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化提升的战斗力、治理效能,来确保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田心)

(责编:谢忱、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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