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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9年12月30日11:19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作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西宁市水务局将应由本单位承担的费用转嫁到下属企业问题。2015年,市水务局未经局党组集体会议研究,局党组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唐明在向局主要领导口头请示汇报后,多次从下属企业提取资金或者让下属企业转账支付的形式,将应由本单位承担的职工福利费7.3万余元让下属企业承担。2019年1月,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局长刘红岩、强健海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福利费予以收缴。

海北州门源县文化馆私设“小金库”问题。2015年至2016年,县文化馆通过多开发票、虚增费用等方式套取公用经费共计28.5万余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滥发补贴奖金、吃请、节日送礼等支出。2019年11月,时任县文化馆馆长马俊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海南州贵德县人大组织人员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县人大先后分2批次组织多名县人大代表赴陕西延安、四川江油等地开展为期20天的考察培训。期间,随意改变培训内容、行程,绕道山西、重庆等地,全程除安排有3天的授课内容外,其余时间均无实质性培训内容,且培训费用超出预算。2019年10月,时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宁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

玉树州玉树市检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市检察院巧立名目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共计14.17万元。2019年3月,市检察院检察长宁玛才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持续发力,坚守到底、寸步不让。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廉洁教育和监督检查,不断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底线,敬畏纪律,带头遵守规矩,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正风肃纪,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对“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中共青海省纪委

2019年12月30日

(责编:常雪梅、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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