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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犯受贿罪一审获刑6年

2019年12月12日08:47    来源:安徽在线

原标题: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犯受贿罪一审获刑6年

本报讯(记者 李浩 通讯员 陈多润 江斌)12月11日下午,六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副厅级)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7年,刘其鹿利用其担任铜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印刷业务、指定招待用酒、项目规划审批、融资、税收返款、土地使用税返还、土地出让金返还、用地价格优惠、土地竞拍征迁、容积率调整和安置房回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其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刘其鹿到案后主动供述部分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退缴全部涉案财物,且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刘其鹿当庭表示上诉。

(责编:王珂园、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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