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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着力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查处一案 警示一片 规范一方

2019年09月04日08:4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查处一案 警示一片 规范一方

图为日前,湖北省武穴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陈杰 摄

“组织给予我党内警告处分,不仅凸显了纪律的严肃性,也是抓早抓小爱护干部的体现,对此我真诚接受,并引以为戒,绝不再次‘跌倒’。”近日,湖北省石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宣布对该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某某的处分决定后,当事人诚恳表态。

“二级单位出了问题,也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们提醒不够,监管不严的问题。”参加公开宣布会的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照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

近年来,湖北省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从处分决定执行、现场宣布、回访教育等方面着手,有效运用案件资源,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坚持标本兼治,善于打好惩处、防范、教育、管理、监督、建制、促改的‘组合拳’,以取得最佳整体效果。”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表示。

湖北把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在严厉惩治、强化“不敢腐”惩戒功能的同时,加强案例警示,有效遏制腐败滋生蔓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压实整改责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执行到底、落实到位,彰显处分决定权威

“2013年12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但为什么还领取了第13个月年终奖3734元……”近日,武穴市四望镇纪委对2013年来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当场指出该镇组织、财务部门未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向张某违规发放工资待遇的问题。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张某的情形,在处分影响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能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通过调查、约谈、整改,在四望镇纪委督促下,不到一周的时间,四望镇政府将张某违规领取的待遇纠正到位。这次“回头看”是湖北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纪律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关键环节。针对出现的一些重查轻审、重处分轻执行、重工作推进轻宣布跟进等情况,湖北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工作实践,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做好省管干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把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作为强化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重要载体。

为规范开展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湖北从省管干部违纪案件入手,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相关地方和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郑重宣布对省管干部的处分决定,通报案件情况,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每名党委(党组)成员当场表态发言,使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教育“一堂课”。

同时,湖北将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作为党组织审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必经程序固定下来,坚决防止走过场、做样子,实现形式、内容、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一案一人一函一卡,明确处分决定的具体事项、处分决定执行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及时将执行情况整卷归档。”湖北省纪委监委第一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突出警示、强化震慑,发挥教化功能

据了解,在反腐败高压震慑、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下,去年湖北省共有106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今年上半年,共有95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治党要从严,但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湖北始终把案件警示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好“后半篇文章”,做到提醒在前、警示在前、教育在前。

“作为一个受党培养和教育多年的、有35年党龄的老党员,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我深感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愧对组织的信任…… ”警示教育片《重整行装 利剑反腐》中,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云在庭审现场声泪俱下、痛心疾首的忏悔,给观看者带来了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今年4月,湖北在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观看该警示教育片1.9万场次,覆盖136万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为切实将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在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湖北聚焦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结合查办的重点案件,通过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听取现身说法、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不断丰富和拓展警示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渠道,推动从“不敢腐”向“不想腐”的转变。

宜昌市纪委监委以点带面强化专案警示教育。针对宜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违纪违法案,推动国有企业开展专题专项警示,组织案例剖析活动,为该市200余名国企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该市国资委党委及市属12家重点国有企业围绕案件暴露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引导国企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以付度关案件为警醒,举一反三……”不久前,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举行警示教育大会,针对原院长付度关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剖析反思。会上,该院党办负责人当众宣读付度关忏悔书和处分决定。

为抓好案件成果运用,襄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案一教育”模式:“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以案明纪、以案明鉴、以案明规、以案普纪、以案促改五个规定动作,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今年以来,该市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7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万多人。

以案促改、以案资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湖北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方面、重点系统,针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领域、部门,坚持以查处案件开路,督促自查自纠尤其是针对问题及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在案件查办后,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督促自查自纠,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咸宁市咸安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窝案串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下发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补齐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今年以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12项。

据介绍,湖北坚持在惩中治、治中惩,惩治结合、同步推进,体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制定《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工作清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9个具体工作项目,扎牢制度笼子,推进标本兼治。

郧西县纪委监委针对信访举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明细、整改清单,向相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建立监察建议跟踪督办专项台账,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

“为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采取电话跟踪、现场检查、回访督查等方式,对监察建议的办理进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限时办结、动态监管和销号管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以来,该县累计向林业、扶贫、财政、住建等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17份,督促解决突出问题31个、完善制度20余项。(记者 刘威)

(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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