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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年08月07日16:0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厦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厦门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沧区海沧街道城管办负责人、综合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杨建民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杨建民分别在办公室、青礁村院前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6瓶1.4斤装的轩尼诗洋酒和6条中华香烟等礼品。杨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杨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翔安区执法局马巷执法中队中队长黄文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7年4月1日至4月3日,时任马巷镇镇长助理(挂职)的黄文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武夷山景区游玩,其间产生的住宿、门票、吃喝等费用全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共计5555元。2019年5月,黄文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元翔(厦门)空港快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春辉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张春辉9次使用厦门空港快线有限公司“元翔专车”办理私事。2019年5月,张春辉受到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处理,并补缴公车使用费用。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出现就专项治理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持续发力;要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既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精准问责、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厦门市纪委监委)

(责编:王静、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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