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0日09: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随着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对纪检监察组也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要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融入、协助、监督、服务等职责,处理好派与驻、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惩与治等关系。
处理好派与驻的关系。纪检监察组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不仅要“驻下来”,还要“融进去”。相融不仅是参加党委会、监督检查、过程把关等“面上”融,还要在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联系机制上“深入”融。派驻以来,驻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虽然与驻在部门职责不同,但是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一致。为一起画出最大“同心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与驻在部门党委形成了心连心的团结、背靠背的信任、肩并肩的承担、手携手的协力,完成“眼瞪眼”的监督。驻在部门是媒体单位,性质独特、业务性强,为掌握新闻舆论宣传规律,纪检监察组从调研中“开局”,在调研中“开路”,形成先在研究中发现问题,然后在调查中讨论问题,最后在研究中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纪检监察组制定了与驻在部门的联系机制实施意见,从日常文件报送、工作通报、会议列席、业务指导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负有监督责任,党委站高位、纪检监察组守岗位,党委做到位、纪检监察组不缺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全面责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既要在“协”字上做文章,又要在“助”字上把握尺度,要找准协助定位、厘清协助内容、明确协助路径,积极主动、担当作为。驻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比如,协助党委开展巡察工作,配合驻在部门党委完成中央、省委巡视整改任务,督促驻在部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等。
处理好惩与治的关系。纪检监察组定位要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探头”要擦亮,“前哨”站好岗,不打瞌睡不装睡,“针尖”敢对“麦芒”。旗帜鲜明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持续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为处、科级干部建立电子、纸质廉政档案;对经营单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精准“画像”,制定党委政治生态评价办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通过平时的“严管”,实现组织对同志的“厚爱”。在不敢腐的震慑下,抓好监督和制度建设,注意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注重弥补监督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处理好“三效合一”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纪检监察组要树立服务的理念,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将监督的各项职能融合、穿插于各个方面。驻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围绕驻在部门的媒体融合改革、薪酬制度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中心工作,对改革中遇到的廉政风险隐患,及时提醒、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改革始终健康稳步向前推进。比如,部分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解不到位,在办公用房的标准上、在公车使用的细节上、在商务招待审批的流程上,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服务,为驻在部门部分单位负责人解疑释惑。要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忌不讲政治和效果,板着面孔去监督、生搬硬套去检查,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效合一”。纪检监察组严格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党员权利,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为驻在部门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考验,派驻机构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做到政治、业务“两手都要硬”,驻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按照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要求,查摆自身在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依法、制度落实等方面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对正风肃纪反腐作出的重要指示,开展“月末讲堂”活动,组织开展培训讲座、论坛活动,制定学习型纪检监察组建设实施方案;虚心向驻在部门的同志学习,掌握驻在部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了解驻在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熟悉其工作中的风险点和隐患点,为做实做细监督打下基础。
(作者朱永飞系河南省纪委监委驻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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