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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年05月20日08:5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今年1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江西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在中央纪委驻点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大力帮助下,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自觉性坚定性

省委常委会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召开省委常委班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差距,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逐条梳理整改措施,尤其是围绕精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找准根源、靶向治疗,出台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省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从自身做起。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刘奇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易炼红,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任副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省委常委、副省长毛伟明,省委常委、秘书长赵力平,副省长胡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力平、胡强分别兼任主任、副主任。刘奇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定期听取汇报,深入基层调研督导,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易炼红同志靠前指挥,直接督导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其他省领导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加强对挂点联系县的指导帮助。

按照“体现站位、结合实际、便于落地”原则,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列出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坚持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扶贫领域各类检查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省委不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等,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省委整改办强化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整改进展,核实整改质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落实精准方略,提升巡视整改实际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问题,追根溯源找原因,较真碰硬抓整改,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完善政策举措。运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确定2019年脱贫指导性计划,实事求是地提出40万贫困人口脱贫、387个贫困村退出、6个国定贫困县和1个省定贫困县摘帽的目标。出台《健康扶贫政策和工作指标调整清单》,重点考核家庭医生履约率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全面排查“交钥匙工程”实施情况,对17个县(市、区)进行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坚决纠正抬高标准的问题。

二是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全面落实产业扶贫规划,加大对贫困县产业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对有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把新增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发展集体经济。严格落实光伏扶贫政策。规范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开展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抓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推进已摘帽县(市)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三是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及时调度掌握贫困县党政班子缺额情况,切实加以解决。启动2019年公务员招录工作,采取单独划线、定向招录等措施,缓解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人难”问题。25个贫困县有空编的乡镇基层共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755名,比去年增加了18.9%。认真落实配齐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充实村级后备力量、提高村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等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抓好基层文化教育设施整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对全省34个县(市、区)的101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了暗访督查。对全省35个县的103个村卫生室进行了整改督查。举办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培训班,提高基层扶贫政策宣讲能力。扎实开展扶贫扶志感恩行动,教育引导群众感恩党中央、感恩总书记,让老区人民忠诚于党的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五是大力整治作风顽疾。省委出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持续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省政府推行“三减三强两倡导”,深化“五型”政府建设。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严控考核频次,全面清理工作过度留痕。统筹各级检查考核,规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方式,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真督实查,实现省市县督导成果三级共享。充分发挥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作用,实现部门业务数据共享,大幅减少基层填报数据表格。

六是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纪委驻点督导,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省纪委监委采取驻点督办、巡回督办和调研督办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五不”原则,对有关省直单位部门、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2019年起县、乡两级纪委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以上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类和问责类案件,报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目前,江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强,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彻底;有的地方和部门对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做得不够,在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的办法不多。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大力推进“夏季提升”整改攻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江西省委整改办反映。联系方式:0791-88910632、88910638;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1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东8楼521室);电子邮箱:jxswxszgb@163.com。

附件: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附件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江西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

(一)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确保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

(1)印发了《2019年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2019年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

(2)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班子集中学习研讨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

(3)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今年3月29日,省委常委班子利用一整天时间,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2.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脱贫质量和长期效果,打牢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

(1)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脱贫时序上,紧盯“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9年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标。印发了《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实事求是地提出今年“实现40万贫困人口脱贫、387个贫困村退出、6个国定贫困县和1个省定贫困县摘帽”的脱贫目标任务,并下达了今年脱贫指导性计划。

(2)出台了《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方案》,督促市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提高脱贫质量。

(3)根据《督导工作方案》要求,主要采取暗访督导与驻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并将督导工作成果作为年底对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4)正在研究制定建立健全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机制的意见。

3.持续推进瑞金、万安等已摘帽县(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强化脱贫质量

(1)截至2019年3月底,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已摘帽的井冈山、吉安、瑞金、万安、永新、上饶、横峰、广昌等8个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2)加大对摘帽县的监督管理,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检查考核, 将“四不摘”情况纳入暗访督导的重点内容,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效。

4.科学运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落实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1)运用中期评估成果,科学研究确定每年的脱贫计划。计划今年全省脱贫40万人,据此指导各市、县分解脱贫目标任务。

(2)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西实际,出台《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有力推进全省脱贫工作。

5.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握国家政策,合理安排项目计划,有序推进棚改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和道路修建

(1)开展了棚改工作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棚改规模。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国家棚改“六个严禁”要求,确保棚改工作惠及困难群众。对棚改征迁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等进行明察暗访。

(2)加强对各地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加强全省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坚决防止脱离实际。

(3)综合考虑脱贫攻坚需求、实施难度、地方财力等因素,对贫困县普通国省道改造建设等重大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贫困县的拟建项目提出了指导意见。

(二)把握脱贫政策标准方面

6.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合理比例

(1)印发了《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明确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合理比例。

(2)督促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从严控制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过度使用。

(3)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和纠正健康扶贫领域定点医疗机构有偿转诊、虚假住院、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

7.进一步提升指导基层工作的精准度,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

(1)制定了《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严禁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2)组织开展了低保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今年2月中旬,跟踪调度了部分重点地区整改落实情况。

8.把握精准扶贫要义,合理实施“交钥匙工程”

(1)出台《江西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特困农户界定标准和程序,保障涉及年度脱贫任务的危房改造需求。

(2)全面排查全省“交钥匙工程”实施情况,对少数地方超量实施空置的问题,做好存量去化,尽早分配入住。

(3)严格“交钥匙工程”建设标准,对17个县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坚决防止和纠正“交钥匙工程”扩大化、高标准化。

(4)制定《全省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省级验收方案》,将“交钥匙工程”实施情况列入重点检查暨绩效评价项目。

(三)夯实稳定脱贫基础方面

9.全面落实产业扶贫规划,增强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产业发展能力,促进贫困人口增收

(1)印发了《2019年全省产业扶贫工作要点》,要求各地指导贫困村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全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产业扶贫调度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家禽产业扶贫完成2319.58万羽、占规划目标的77.3%;水稻制种产业扶贫完成6.1万亩、占规划目标的61%;竹产业扶贫完成50.4万亩、占规划目标的63%;休闲农业产业扶贫完成2462个、占规划目标的82%。

(2)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对有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受益贫困户的覆盖面。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产业发展+贫困村(户)”扶贫模式,提高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将扶贫产业发展纳入全省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工程,对贫困县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适当降低补贴基地规模标准,对利益联结机制好、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产业项目。制定农产品加工带动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安排贫困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产业扶贫中作用,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3)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全年培训1986名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收工作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现已在贫困村、贫困县和四个贫困地区招收4435人,占今年全省招生总人数的63.3%;下达今年全省贫困县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指导性计划100名。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助力产业扶贫活动,组织省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160余人次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贫困户350多户次,培训贫困人口860多人次。开展江西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今年4月份组成93个宣讲团深入全省93个农业县(市、区)的1400多个乡镇,宣讲新政策新技术。

10.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有序推进光伏扶贫

(1)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把符合政策的项目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加强光伏扶贫政策宣传引导,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地方自然条件、财力投入、实际需求及收益情况等因素,确定并申报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以光伏扶贫项目名义申报计划、建设并网、申报补贴。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后续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1-3月,全省未新增计划外光伏扶贫项目。

(2)妥善处置存量项目,督促电网企业对已纳入补助目录、核对无误的项目及时发放补贴;争取国家支持把符合要求的项目尽快纳入补助目录。做好光伏扶贫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政策界限,全面规范项目管理。加强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确保扶贫收益。截至今年2月底,已拨付光伏扶贫补助资金3.76亿元,其中2019年度向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拨付补助资金1803万元。今年3月,财政部将我省新增39.47万千瓦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纳入国家补助目录。

11.规范扶贫车间管理,稳定和扩大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促进稳定增收

(1)开展规范就业扶贫车间管理专项行动,对有名无实的进行全面清理。今年3月底已完成首次清理,被清理的不再挂扶贫车间标牌,不享受扶贫车间补助政策。目前,全省共有扶贫车间4048个。

(2)对正常运营的扶贫车间,根据其吸纳贫困劳动力情况,落实相关补贴和扶持政策。出台《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开展贫困劳动力跟踪帮扶等措施。截至今年3月底,共带动3.14万贫困劳动力就业。

(3)对因扶贫车间运营不稳定和关停导致失业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引导转移劳务输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就业扶贫专岗开发安置等措施,逐步实施就业帮扶。开展“春风行动”等,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招聘。

12.完善赣县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效益

今年1月底,赣县区已完成对影响该蔬菜基地生产经营的麂滩至田村公路路面修复,并实现了通车。开展了旧损大棚修复,指导蔬菜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好大棚等生产设施,恢复蔬菜种植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租赁贫困户土地、吸纳贫困户务工等多种方式,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坚持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产业扶贫项目问题整改工作。

二、“省负总责”存在差距,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充分

(一)责任压力传导方面

13.层层传导压力,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1)严格落实《江西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

(2)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并深入基层调研指导。

(3)继续实施省领导联系挂点3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

(4)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行动”,推动高质量脱贫、可持续发展。

(5)改进完善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把督导工作成效作为对市、县党委和政府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参考依据。督促各设区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偏差问题。

14.进一步明确省直行业部门扶贫责任

(1)制定《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提出15条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2)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底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制度。今年2月,脱贫攻坚“十大行动”省直牵头单位汇报了2018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提出了整改落实措施。

(3)认真落实《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省本级扶贫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培训。

15.进一步完善专项扶贫计划

(1)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提出具体措施,健全对口联系责任机制,着力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巩固产业扶贫成效。

(2)省工信厅制定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方案》《工业设计扶贫工作方案》等,进一步压实行业扶贫责任,增加了支持贫困地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农副食品发展和工业项目、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强化对市、县工信部门扶贫工作的指导。

(3)省文旅厅印发了《2019年文化和旅游领域扶贫工作计划》,指导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好文化和旅游资源,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6.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省卫健委出台《健康扶贫政策和工作指标调整清单》《关于促进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的通知》,不再将签约率作为考核指标,着重提高履约率,重点考核家庭医生履约率和签约对象满意度。

(2)细化履约具体要求,明确以贫困人口中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病患者等为重点履约对象,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作为履约主要主体,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具体内容。通过门诊、巡诊、随访、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履约服务。

17.一体推进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实现均衡发展

(1)持续加大对82个非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帮扶力度。按照《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方案》,列入首批暗访督导的18个县(市、区)中,有10个为非贫困县。

(2)明确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2个工作日用于扶贫。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对100个县(市、区)和7个功能区一体统筹实施了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8.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

(1)省委出台了《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幅精简文件,大力压缩会议,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改进问责追责程序和方式,完善激励关怀机制等。如,精简文件方面,明确今年以省委和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总量减少20%以上,其中发给县处级的文件减少50%以上;省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压缩会议方面,明确今年省市县三级会议总量减少30%以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要求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原则上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省一级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2)省政府出台了《全省政府系统推动“三减三强两倡导”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精减文件简报、精减会议活动、精减督查考核,强化问题破解、强化大干项目、强化政务服务,倡导“一线工作法”、倡导“尽职尽责敢担当、不为乱为皆问责”,进一步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如,明确要求2019年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总量压减15%以上,全省各级政府简报数量压减20%以上;严把发文关,对未列入发文计划、不符合发文条件的实行退文制度;严格执行督查年度计划审批报备制度,省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得开展 1 次综合性督查考核,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督导、考核等名义,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3) 把持续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纠“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纳入重点督导内容。

19.科学开展脱贫攻坚检查考核,提升评估调查实效

(1)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考核评估人员自行采集数据,没有要求村级填表报数。明确今年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中,不得要求乡村两级填报任何表格数据,查询资料、填报台账等一律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

(2)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统一采用国家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

(3)委托中国农业大学对第三方机构开展“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评估调查培训,提升了评估人员入户调查能力。

20.规范清理脱贫攻坚领域督查检查考核项目,改进完善督查检查考核办法

(1)统筹全省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省、市、县共享省级督导成果。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原则上不另行组织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省派脱贫攻坚督导组不得随意要求市、县特别是基层提供书面材料,一年内对同一个村的实地督导不超过一次。

(2)规范数据信息填报管理,充分发挥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和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作用。

(3)除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开展每年1次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进村入户采集信息外,坚决管住进村入户填表报数。完善表格报送制度,扶贫有关数据主要通过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填报。减少报送频次,“春季整改”“夏季提升”“秋冬巩固”三大攻势期间,分别只需填报1次进度报表。

21.推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1)明确今年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主要通过暗访督导与驻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促进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抓好落实。

(2)规定每年统一开展一次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严禁“搭车”考核,采用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考核,严控抽检范围,贫困村退出抽检样本量按年度退出数量的20%抽取。要求各地自信迎接考核,杜绝不当行为。

(3)印发了《关于做好省派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考核指导意见》,更多聚焦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评价,重点考核履职情况、工作纪律、干群评价3个方面内容,不简单以文字材料、表格数字作为评判工作依据。

22.科学实施扶贫项目建设,推动已建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1)出台了《关于加强产权公有村卫生室管理的意见》,明确新建成的村卫生室权属关系。已完成村卫生室“闲置”情况全面排查,督促各地选定乡村医生或选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入驻执业,或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定期巡诊,执业服务安排情况要在村卫生室公告。出台《健康扶贫政策和工作指标调整清单》以及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政策,调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改建能够达到公有化标准化村卫生室要求的行政村,不再新建村卫生室。对全省35个县、75个乡镇、103个村卫生室进行了整改督查。

(2)印发了《江西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关于规范做好全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和《江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关经验材料》,规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省文旅厅采取暗访督导、分片包干的形式,督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服务工作;下发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有关指导性意见,设置综合文化中心管理岗位。截至今年4月8日,共对全省34个县(市、区)的101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了暗访督查。

(3)指导各地科学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推动已建项目发挥效益。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明确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今年11月在南昌举办)设立产销对接扶贫专区,并减免参展费用。在“赣农宝”电商平台上开设“扶贫专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行重点推介,已上线产品100多个。

(三)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3.保持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期内分工相对稳定

(1)加强省政府领导班子特别是分管扶贫工作班子成员的分工管理,除确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任内不调整分工岗位。

(2)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脱贫攻坚责任。

24.加大扶贫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精准招录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

(1)将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掌握一批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加大使用力度。

(2)建立贫困县党政班子建设分析研判机制,完成了24个国定贫困县党政班子建设分析研判工作,解决缺额补充等问题。督促指导各地配齐配强贫困县党政班子;加强日常性审核,引导各地提拔使用干部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3)制定了《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综合采取降低门槛、限制户籍、定向招录等多项措施,缓解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人难”问题。明确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在职公务员不能再报考公务员等政策措施,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指导贫困县做好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招考力度。今年,25个贫困县(含省定贫困县1个)有空编的乡镇基层共申报录用计划755名,比去年增加了18.9%,其中36.7%(比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的职位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70.3%(比去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的职位只需大专或中专学历,定向招录基层项目人员计划的比例为25.1%(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继续跟踪了解贫困县乡镇公务员招录情况,落实好招录倾斜政策。

(4)组织开展了2018年贫困县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情况摸底。印发了《关于在贫困县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通知》,明确对有编制空缺的乡镇,在今年专门补充选拔一次。指导各地在10月底前完成“三方面人员”补充选拔工作;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三方面人员”选拔工作,并将选拔计划向贫困县倾斜。

(5)综合采取定向招录等多项措施,为包括46个乡镇在内的贫困县乡镇招录公务员。目前,已指导46个乡镇共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66名,保证每个乡镇都有录用计划。继续跟踪了解46个乡镇公务员招录情况。

25.进一步加大关爱力度,推动精准问责

(1)组织开展了“乡镇年轻干部队伍现状”专题调研, 深入全省135个乡镇了解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的对策建议。正在研究制定脱贫攻坚领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及《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2)推动精准问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等工作进行规范, 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

(3)强化对县乡纪委督促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

(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方面

2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各县(市、区)重点围绕班子基本情况、班子履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对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了《全省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分析研判报告》。正在研究起草关于解决农村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意见,从整顿提升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配齐配强贫困村党组织班子、加强贫困村后备力量建设等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2)指导各地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作用情况进行了排查分析,对活动场所长期闲置、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指导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的政治功能。

(3)通过补选党员为村委会委员、发展村委会委员为党员、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等4种方式,推动解决村委会委员中没有党员的问题。

(4)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好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审核把关。指导各地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重点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非公有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等人员中选拔。巡视整改以来,新增村级后备力量2230人,其中新增书记后备人选458人。指导各地对未配齐村党组织书记的,4月中旬前配齐;明确今后村党组织书记空缺的,原则上3个月内配齐。

27.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在全省1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县(市、区),建设百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春节期间,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省市讲师团开展“送理论下基层”活动。

(2)围绕脱贫攻坚开展“走转改”活动,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和省内媒体记者,分赴瑞金、修水、井冈山等地进行为期15天的蹲点调研采访活动,生动反映脱贫攻坚的进展成效。

(3)今年春节期间,省市各类文艺院团组成1000余支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开展文化进万家活动,已演出2000余场,受惠群众36万人次。

(4)出台了《江西省村史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三、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有弱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欠缺

(一)加强日常监督和同级监督方面

28.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省纪委省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了江西省脱贫攻坚重点地区(25个贫困县、3058个贫困村)、重要工作(“十大工程”、定点帮扶)和关键环节(“六个精准”“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解决。

(2)认真分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弱项,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举措。

(3)继续抓好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行立改工作,认真梳理省直重点部门和11个设区市在巡视期间制定的立行立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4)组成3个驻点督导组、3个巡回督导组,采取驻点督办、巡回督办和调研督办的方式,开展“不打招呼、不设路线、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五不”调研督办。已经赴21个省直单位、11个设区市、98个县(市、区)、197个乡镇(街道)开展调研督办,推动市县、省直责任单位解决突出问题。省纪委机关联合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共派出36个督导组,对11个设区市、48个省直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督导。

(5)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将监督挺在前面的工作意见》,省纪委省监委进一步强化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督。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向省委提出了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直整改责任单位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履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精准执纪问责方面

29.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下发了《关于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县乡纪委着重就2017年7月以来处置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下发了《关于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提级审核的通知》,要求县、乡两级纪委自2019年起,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以上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类和问责类案件,报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省纪委将继续适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强化案件质量把关。

(三)省直部门监管方面

30.转变工作作风,落实监管职责

(1)省直部门认真贯彻省委三十条措施和省政府“三减三强两倡导”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直奔一线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2)认真贯彻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方案,落实“重点是指导,关键是督促、目的是落实”的要求,将工作重点从监督检查转向督促指导,及时指导各地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3)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督,对2019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审计。要求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400万元以上的非直补类项目,均需落实报备制度,并列入暗访督导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31.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产业扶贫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3月,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产业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十个方面重点内容,对全省11个设区市、25个贫困县和7个非贫困县开展产业扶贫实地监督检查及调研指导,形成了报告,提出了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举措。

32.省住建厅严控危房改造面积

(1)下发了《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的通知》,对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特别是“交钥匙工程”面积进行了规范。危房改造新建房屋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交钥匙工程”建房面积严格执行“1至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要求。

(2)制定了《江西省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全省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省级验收方案》,将建房面积列入了重点检查暨绩效评价项目,重点强化日常不打招呼的随机暗访调研、实地督导。

33.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扶贫数据共联共享

(1)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助力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今年7月前实现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与省扶贫办之间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对实现数据共享助力精准扶贫进行了专项部署。

(2)部署脱贫攻坚填表报数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作用,实现相关部门有关脱贫攻坚业务数据的有效对接。

34.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扶贫领域审计监督

(1)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将各地日常监管工作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印发了《关于做好财政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开展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印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季报制度的通知》,加强和规范项目推进实施。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明确整合资金“负面清单”,加强资金整合方案审核。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情况调度和通报制度。

(2)坚持举一反三,加强扶贫领域审计和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县(市、区)2017-2018年度产业扶贫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县(市、区)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一)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35.科学制定整改目标,健全完善整改举措

(1)结合各方面发现指出的问题,统筹进行集中整改,组织好“春季整改”“夏季提升”“秋冬巩固”三大攻势,狠抓整改落实。

(2)督促各地年底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脱贫攻坚年度工作时,报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36.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1)组织各地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四类对象存量危房台账进行联审核定。明确各地在核定台账的基础上,对涉及年度脱贫任务的危房改造需求全部保障、先行实施、加快推进。将2019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下拨到县,支持各地提前启动实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部分进度滞后的县开展督导,推动加快实施。

(2)组织全省有搬迁任务的8个设区市、60个县(市、区),开展了后续帮扶到户到人的再排查、再落实,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后续帮扶台账。开展了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意愿摸底调查,已实现就业3.6万人,挖掘新增就业意愿1.1万人。加强就业分类指导,推荐到工业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就业。强化帮扶政策落实,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搬迁贫困户实现就业务工、发展产业、扶持创业,确保脱贫质量。截至3月底,已搬迁入住的13.1万建档立卡人口中,已实现脱贫10.5万人。加强后续帮扶措施动态管理,每个季度跟踪调度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落实情况,确保稳定增收。将易地扶贫搬迁列入暗访督导内容,将后续帮扶落实工作列入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内容。

(3)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强化学生资助工作学校法人代表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制。

(4)出台了《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防范违规违纪现象。

37.吉安县、永新县加强闲置村卫生室管理

今年2月中旬,组织人员到吉安县、永新县实地督查指导村卫生室“闲置”整改工作。组织专人对巡视反馈的9个村开展暗访督查,督促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查,规范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作用。

(二)巩固整改成果方面

38.持续提高精准识别度

(1)分析整理下发国家各项比对结果,督促指导基层核实整改。主动开展省级层面比对,提高贫困户识别精准度。指导县级开展比对,强化成果应用追踪。

(2)完善大数据平台,定期与国家信息系统同步贫困户数据,及时梳理情况,通报各地数据质量。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开展动态管理培训,提高基层把握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的能力,严防优亲厚友、违规拆分户现象的发生。

39.坚持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1)严格落实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方案,把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作为督导重点。

(2)完善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日常监督督导和年度成效考核机制。将易地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列入全省暗访督导内容,列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内容。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纳入日常调度计划,列入日常随机暗访调研内容。制定了《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验收暨绩效评价方案》,将中央巡视反馈和日常工作中查摆的主要问题列入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了《江西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对象认定、质量监管、技术服务、资金运行等方面机制。

(3)省直19家单位做好数据信息共享工作。依据《江西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关于精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贫困户房屋危险程度的精准鉴定、特困户核定和全省存量危房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条件和核定工作。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省住建厅网站发布了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政策文件,并将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

(5)坚持每月调度,督促各地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红利尽快惠及贫困群众。截至3月底,全省“十三五”计划搬迁建档立卡人口13.5万人,已完成搬迁入住13.1万人,完成率97%。

(6)对搬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前主动介入调处,做到不拖延、不推诿,积极妥善处理和化解,让搬迁贫困群众满意。建立了信访工作台账,掌握具体情况,实行销号管理。

(7)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搞数字脱贫、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行为。

(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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