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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基层纪委审理工作指导,严把办案质量关

新疆:评查组成了“香饽饽”

2019年05月05日10: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评查组成了“香饽饽”

“自治区办案质量评查组什么时候到哈密,来不来伊吾县?”前不久,得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要来哈密市进行办案质量评查的消息后,伊吾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琨便四处打探。

知道评查组只有一天半的时间,且伊吾县不在评查范围后,王琨很是失落,但仍然没有放弃,主动联系办案质量评查组:“我们可以派专人专车把案卷送过去。”

“行啊,给你们开个小灶!”办案质量评查组副组长颜笑伟被王琨主动要求评查的诚意打动,爽快地答应了。

此次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办案质量评查组一行7人来到哈密的任务,是对哈密市本级和伊州区纪委监委办案质量和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评查。颜笑伟介绍,评查需抽查哈密市本级办理案件43件,伊州区办理案件11件。除此之外,还要再加上伊吾县办理案件12件。

据了解,自治区纪委监委从今年开始,在每季度开展一次办案质量评查,旨在通过对全区14个地州市和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办案质量、处分执行情况及上一轮办案质量评查后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高办案质量。

第一季度的评查工作从3月16日开始,由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部分基层审理干部组成三个评查组,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案质量评查的要求,从2018年以来办结的案件中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严格对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等标准,对抽到的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同时检查2018年办案质量评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对2013年至今办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也进行了专项检查。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评查组调阅案卷材料5423卷,反馈问题500余条,召开座谈会23次,受邀临时授课4场次,搜集问题及意见建议140条。

“在评查之初,被评查单位对问题还有些回避,怕办案质量不高被点名通报。随着评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家意识到我们是来提供帮助和指导,而不是来‘找茬’的。”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在,像伊吾县这样主动要求评查的越来越多。大家不再回避问题,而是以评查为契机,找不足、找差距,认真分析整改,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被评查单位态度的巨大转变,是自治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主动帮助和业务指导意识,严把办案质量关的一个缩影。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是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体现监督执纪惩戒、教育、警示效果的关键环节,必须坚决防止处分决定在执行环节走样、落空。”评查组在对哈密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和处分执行情况提出问题的同时,还对简化直查直办和问责追责类案件处分执行流程提出了建议,并与哈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座谈,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答疑解惑。

“我们正处在机构改革时期,很多问题都是第一次遇到,评查组提出了很多我们自己发现不了的问题。”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让哈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玲对下一步的工作很有信心,“相信我们的办案质量和审理水平会不断提高。”

以此次质量评查为契机,自治区纪委监委还正式启动了14个审理工作联系点的相关工作,通过了解联系点审理工作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精准开展业务研究和指导,以发挥联系点“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区案件审理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评查不仅传递了自治区纪委监委最新的审理理念,解决了一些基层普遍遇到的问题,也是我们深入基层调研,发现和搜集问题的难得机会。”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自治区将继续常态化开展评查,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除了办案质量评查,自治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办理报批案件、请示案件、申诉控告、业务咨询等途径,提出政策把握、定性量纪的意见和建议,每月编发《审理参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工作。同时,抽调地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审理具体工作,通过面对面指导,不断提高全区审理干部的业务能力,督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两项职责,牢牢守住办案质量这一生命线。

“要树牢质量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强化各部门职责,形成提升办案质量的强大合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表示。(本报记者 黄文芳)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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