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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2019年05月05日08:0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和展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创新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现面向全国开展“首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人民日报党建周刊、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5日—2019年12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各地、各单位,各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纪检监察机构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巡视巡察、案件查办、监督执纪、问责追责、追逃追赃等领域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的案例。

四、案例征集要求

1.政治性。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政治方向与政治观点正确。

2.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3.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

4.实效性。选送的案例应对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委和干部群众的认同。

5.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案例编写体例

1.案例文本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4)经验与启示;(5)探讨与评论;(6)重要资料附录。

2.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3.案例需提供800字左右的摘要,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六、申报方式方法

关注“人民党建云”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活动”选择“纪检案例”,在线提交案例。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案例征集申请表,在线附件提交选送的案例电子版以及案例征集申报表纸质扫描件。有关视频资料、图片、媒体报道扫描件等可同时发送。)

(“扫一扫”下载申请表)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31日24时。

八、案例宣传展示

1.在人民网设立“首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专题页面,公布初选名单和内容提要,设置案例展示页面。

2.主办单位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后,择优推荐人民日报党建周刊。

3.在征集专题页面设置留言板,供广大网友进行案例点评,或发表自己对于同类问题的心得、观点。

4.邀请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专家在人民网举办系列访谈,将典型经验进行理论提升,以便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

九、案例评审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本次征集将综合评选出最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20个。

1.专家评审:主办单位将邀请中央有关单位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和优秀案例名单。

2.公示名单:评审结束后,名单在人民网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公示5天),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3.公布结果: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获奖结果。

十、活动总结与交流

主办单位将举办首届全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论坛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交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改革过程中的有效经验,探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规律和做法,并为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获得者进行颁奖。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更多详情请登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首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专题页面或咨询活动负责人,联系电话:010-65368355/3966

人民日报党建周刊 人民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9年5月5日

点击以下地址下载申报表电子版:(http://download.people.com.cn/dangwang/one15561870941.docx

(责编:李源、任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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