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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用5700多个典型案例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 “一案一整改”深化标本兼治

2019年04月24日09: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一案一整改”深化标本兼治

“针对5700余个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制发纪律检查书、监察建议书2560余份,督促案发地区或单位召开支部会或组织生活会4400余次……”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公布了全省“一案一整改”工作情况。去年以来,贵州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明确凡2018年以后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整改,明确案发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1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典型案例】

2018年6月,贵州省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作为三都县“扶贫一线总指挥”,梁嘉庚不考虑三都县作为全省14个、黔南州唯一的深度贫困县的实际,大搞形象工程,不顾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反对,在县城远郊建“云上书院”“千神广场”“养心谷”项目,在学校门口建设“水族古街”商业街。2017年8月,黔南州对三都县存在的不聚焦精准脱贫工作等问题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梁嘉庚却阳奉阴违。

梁嘉庚被查处后,在省纪委监委督促下,三都县认真整改,针对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出台《三都县政府性债务化解30条》,预防和控制政府投资风险。针对一把手权力失控问题,省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针对梁嘉庚“一言堂”等问题,三都县出台全体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都县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压紧压实一把手工作责任。领导干部全部下沉,县四大领导班子先后走访146个贫困村,全县实行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3819名领导干部用1个月时间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彻底摸清贫困底数,对排查出的漏评、错评、错退人口,因户施策发展产业。

【点评】

“一案一整改”工作,既对党员干部个人进行提醒教育,也对案发单位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力进行鞭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协助、推动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案情查摆问题和责任。

2 一家出事,多家反思

【典型案例】

“她从‘小挪暂用’发展到大额挪用时,你们班子在做什么?‘两个责任’履行到位了吗?”2018年11月8日,黔东南州锦屏县林业局针对财务人员彭某违法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到会指导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直戳“痛点”。

因锦屏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混乱,彭某先后挪用公款330余万元。案发后,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该局党组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彭某违法案,表面上看是其心存侥幸,实质是监督管理上严重缺位,我负有重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处理……”会上,时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某某深刻反思。

县林业局整改的同时,县财政局也收到了县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根据监察建议,县财政部门及时完善了票据发放、审批、调度等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的实时监管。同时,还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票据管理等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进行督查抽查。

“开展‘一案一整改’,不能局限于个案、不能只盯表面,关键是要追根溯源,让案件警示效应实现系统上下延伸。”锦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12月,彭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9年2月,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财政局相关责任领导被县纪委监委约谈。县林业局干部王某某、周某某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点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一案一整改”作为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的重要抓手,通过抓警示教育,梳理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同时,利用查办案件的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强化“面对面”监督,使监督“如影随形”。

3 警示教育,敲山震虎

【典型案例】

“我想交代自己的问题,不然过年都不安心,希望您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2019年春节前夕,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名干部相继来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交违纪违法所得。

为何同一单位两名干部在同一时间主动交代问题?

原来,1月23日,江口县纪委监委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情、并宣布处分决定,提出整改要求。“有问题的干部必须及时主动向组织交代,争取得到宽大处理。”会上,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警示教育大会后的几日,该局党组书记吴某某心情颇不平静。“我之前一直认为调查处理的是邹某某,与自己无关。”吴某某坦言,警示教育大会后,自己一直寝食不安,既担心组织掌握自己的问题,又想侥幸过关。

“警示教育大会真的振聋发聩。”经过反复思量,吴某某走进县纪委监委,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收礼金等问题,并上缴6万元违纪所得。

该局建筑业管理站原站长周某某也拿着5万元,走进县纪委监委,交代了资金的来龙去脉。“这次警示教育大会让我勇敢、果断地做出了决定,而且时刻提醒我、鞭策我。”走出县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周某某如释重负,“把事情说清,上缴违纪款后,压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点评】

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整改等举措,开展教育批评,使犯了错误的干部知耻知止。通过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让干部受到教育和触动,督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从而治病树、扶歪树,保护整片“森林”健康。

4 成果转化,推动全面从严

【典型案例】

2018年5月以来,荔波县公安局针对该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蒙亮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进行“一案一整改”,推动整改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党性党风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意见大、影响公安执法公信力的问题。”荔波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为抓好整改,县公安局把2018年确定为“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年”,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集中教育。

荔波县纪委监委明确具体措施,将处分决定宣布、专题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在案发单位、基层派出所、县公安局机关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施策。

同时,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工作作风、执法执勤、内务管理、警规禁令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认真查摆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对执法办案场所及基层服务窗口民警行为不规范责任追究办法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全年共发现、纠正民警各类苗头性问题46起,开展警示谈话39次涉及160余人次。

一年来,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全县公安机关共打掉16个犯罪团伙、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30人,整体打击质效在全州排名第三,群众安全感测评值达100%,排全省第一。

【点评】

坚持把“一案一整改”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做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结合起来,针对行业领域出现的易发、多发案件,明确行业监管部门整改责任,推动行业领域自上而下开展教育整改,把“一案一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记者 邱杰 任廷会)

(责编:王珂园、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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