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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护伞”案件一案一整改

2019年04月19日09: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保护伞”案件一案一整改

近日,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4起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普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诗建,县公安局案件侦查中队原队长高专科,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原所长江文思、县公安局三板桥派出所原教导员李峰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分别获刑。

“这是贵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伞破网’不松劲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1660件,立案161件,查结1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寨霸’等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贵州省纪委监委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通过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对“村霸”“寨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各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诉前会商工作机制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和反馈。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周一例会”“两月一会商”,互通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贵阳市纪委监委建立集体研判制度,凡是公安机关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纪委监委均会同政法机关逐案研判。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52件。

“在加强案件查办的同时,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查处的案件进行“一案一整改”,督促涉黑涉恶腐败案发单位召开支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深度剖析,发放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等予以震慑和教育,并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平台,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通报曝光,着力推动以案治本,持续修复被黑恶势力污染的政治生态。如安顺市对宋旗镇张坪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克云案开展“一案一整改”,对全市村“两委”干部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

“下一步,将严明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举措不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贵州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履职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尹琦琦)

(责编:扶婧颖、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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