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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姚喜蓉涉嫌受贿、贪污案被提起公诉

2019年04月13日10:3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姚喜蓉涉嫌受贿、贪污案被提起公诉

日前,佛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佛山市禁毒办原主任姚喜蓉(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佛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8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姚喜蓉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九科二股股长、行动技术支队四大队大队长、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结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且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粤检宣)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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