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2日10:29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斌(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由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跃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跃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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