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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侵占“三无”人员补助金,严惩!

2019年04月03日09: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侵占“三无”人员补助金,严惩!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委在全区265个社区全面铺开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工作。推动这项工作全面铺开的原因之一,是海珠区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社区工作人员侵占“三无”人员补助金的违纪违法案件。

2018年11月,海珠区监委对滨江街道益丰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胡秉钊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事情缘于2017年7月,由益丰社区居委会代管的“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城市居民)陈玉棠老人患病住院,其领取政府补助金的银行账户余额却无法支付住院费用。

“她每月领取的政府补助金超过3000元,按理不会无法支付住院费用。”滨江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员回忆,民政科发现此事后,立即将代管权限收回,并将问题线索反映至纪检监察机关。由此,侵占“三无”人员补助金背后的“黑手”被揪出。

经查,2013年12月至2017年7月,胡秉钊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由社区居委会代管的“三无”人员陈玉棠老人的政府救助补助款共计人民币69323元占为己有。

海珠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人员道出该案发现的细节:“胡秉钊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已有10年,熟悉‘三无’人员政府救助补助款代管工作的执行流程。在贪念驱使下,胡秉钊利用便利条件,分27次以提取现金的方式侵占陈玉棠老人的政府救助补助款。”

2018年12月,海珠区纪委对胡秉钊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赃款69323元悉数追缴并退回到陈玉棠老人的银行账户中。同月,经海珠区监委向滨江街道提出监察建议,滨江街道与胡秉钊解除了劳动合同。此外,该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立勋被追究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老有所依、弱有所扶’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一环,该案中补助代管漏洞成了‘微腐败’的温床,暴露出基层民生领域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对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管仍需加强。2018年,海珠区纪委监委查处村(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3件43人,同比增加 72%。”海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聂磊表示。(记者 陈頔 通讯员 黎春蕾 张晓文)

(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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