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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亏”心态要不得

2019年04月02日09: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怕“亏”心态要不得

“李雪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所得赃款全部予以收缴,上缴国库。”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浙江省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雪平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其中提到,身边越来越多人围着李雪平转并且频频引诱之,让他不断“自我催眠”:许多人都在做一些投资或经营性的业务,自己不做就亏了!

梳理近年来通报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可知,像李雪平这样因为怕“亏”而私欲泛滥,最终落得身陷囹圄下场的,并非少数。如,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看着身边的老板都过着富足的生活,再回想自己的艰辛经历,觉得自己很吃亏,由此心里的防线便开始滑落,迈上了疯狂敛财的犯罪之路。又如,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曾作为援藏干部在西藏南部地区、海拔近4000米的隆子县担任县委书记,觉得自己吃了苦,应该要补偿回来,因而放纵自己,大搞权钱交易,追求奢靡享受,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事实上,这种怕“亏”心态,只不过是李雪平们“自我催眠”的借口,归根结底还是利字当头、私欲膨胀。眼里识不破小利大害,肚里忍不过美味诱饵,思想堤坝迟早出现裂口。正因如此,他们逐渐把党性原则和理想信念抛之于脑后,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纪律规矩之上,开始肆无忌惮地追求物质享受,放纵自己的行为,与商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混淆了政商界线,背离了“亲”“清”要求,一步步堕入了贪污敛财、违纪违法的深渊。

古人云: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心里应该时刻装着群众利益,而不是权力和金钱。这就要求,平时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法律,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以平常之心对待得失,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如此,在面对名与利、得与失的抉择考验时,才能“不畏浮云遮望眼”,才能“千磨万击还坚劲”。(李勇)

(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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