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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委组建一年大事记

2019年03月04日09:03    

原标题:国家监委组建一年大事记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

2018年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2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主持。

201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年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正式对外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2018年10月21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十号、第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并讲话。

2018年11月30日,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201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2018年12月17日,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的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2019年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作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4日,中国丹麦双方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丹麦王国议会监察专员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同北欧国家监察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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