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

2019年03月04日08: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

桂林市灌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在讨论分析相关案情。

●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逐案过筛”,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一核查,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对重点案件,市纪委监委直接组织查处,实行领导包案、指定异地管辖;深挖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实行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签字背书制度。

“资源县公安局大合派出所原所长刘志新为涉黑涉恶势力在辖区内开设赌场充当‘保护伞’,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发布的又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消息,在当地再次引起震动。去年以来,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6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件,科级干部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桂林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深挖“保护伞”。出台了《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6项制度,构建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诊问题线索49条。对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和去年以前立案但目前仍处于公诉、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认真核查,共筛查案件504件,从中又摸排出问题线索40条。

去年年底,曾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曝光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一审宣判,刘永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桂林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刘永祥问题线索是公安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势力组织头目李佳案过程中发现并移送过来的。市纪委监委在查办刘永祥案件时,通过其供述,又发现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原大队长肖某利用职务便利向李佳透露案件侦办情况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实现了协同办案。

桂林市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对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转交办、督办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重大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由桂林市纪委监委直接组织查处。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重要问题线索,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成立专案组,纪委书记担任组长。阳朔县遇龙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陈某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好处费、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一案,就是阳朔县纪委书记包案查办的,专案组仅10天就完成了立案调查。

对背景深厚、关系复杂且易发生降格处理的重点问题线索,桂林市纪委监委采取指定异地管辖的措施,以减少办案干扰,提高效率和公正性。目前全市共指定异地管辖案件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桂林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检察院组成10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专项督导。在督导中严格实行“底稿制度”和“阅卷记录制度”,通过对有关案件承办人和相关证人进行询问等,又挖出案件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25条。实行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逐案签订承诺书,对办理的每一起黑恶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线索作出明确结论,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和案件承办人签字背书。

在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的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明纪,选取刘永祥案件在全市通报,并在全市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开展典型案例专题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鉴于刘永祥案件和李佳系列案发生在永福县,桂林市纪委监委领导还专门在永福县召开了政法系统警示约谈会。会后,25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了问题,清退违纪款41.41万余元。(周俊林 杨治)

(责编:扶婧颖、李源)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