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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监委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2019年03月02日11: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大余县司法局将该局主任科员张秀财多领取的3656元工资予以追缴;吉安县卫计委给予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刘永兵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向其本人宣布送达处分决定……”

 这是今年1月以来,江西省纪委监委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的镜头。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摸排了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228个乡镇,发现各类问题469个。

问诊:

列出检查重点,逐一过筛找问题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江西省纪委监委有着清醒的认识。去年10月,该省抽调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程新生介绍,这次专项检查范围主要是2017年5月以来各设区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作出的所有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每个县抽查案件不少于5件,同时对部分乡镇纪委所办案件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处分决定作出后是否按规定宣布传达;是否存入受处分人员档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政务降级以上处分是否及时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变更手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是否匹配相当的政务处分;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人员是否及时下编;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是否存在违规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工资,等等。

“专项检查采取调阅档案、开展座谈、回访考察等形式进行。”程新生介绍,比如,对受处分人员回访考察,主要围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和政务降级、撤职处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等情况展开,回访对象为受处分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据了解,此次共检查了1147件案件,实现了对设区市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全覆盖。

把脉:

找准病情病因,坚决整改不姑息

“通过检查,全省各级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总体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江西省监委副主任肖德福说,在抽查的1147件案件中,存在问题的有262件,占22.8%。

从问题类别看,最突出的是送达处分决定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占问题总数的34.3%;其次是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到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待遇处理不规范,占问题总数的23.3%;其他的包括职务工资变革不规范、处分决定未存入个人档案、考核等次评定错误等问题,分别占比12.7%、10.4%、5.9%。

从分布的层级看,设区市办理的案件总体比较规范,在全部374件案件中,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的49件,占13.1%,问题主要集中在县(市、区)和乡镇办理的案件中,分别占比61.3%、25.6%。

从造成问题的原因来看,一方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待处分执行工作不严不实,主要表现为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不及时、不规范;处分决定未入档、不及时入档、无相关证明材料;党纪政务处分档次不匹配;处分期满后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等。另一方面,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工作也存在相应问题,主要表现为职务工资等变更不及时;委托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送达处分决定范围不规范;年度考核等次评定错误;处分影响期内晋升工资或安排职务不当;未报告或未及时报告执行情况。例如,在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监管上,有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疏于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纪律处分一旦“打白条”,其惩戒、警示作用就会“打折扣”,不仅严重损害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会导致“破窗效应”,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

对此,肖德福认为,纪律处分“打白条”的现象是因为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重查办、轻执行”、当“老好人”的情况,明知不对也不指出不纠正。这一现象反映出相关人员“四个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执行处分人员对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精通,导致执行不规范;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协调不顺畅,致使执行出现脱节,甚至相互推诿扯皮……一张又一张的‘白条’让处分执行打了折扣,后果不堪设想。”肖德福说。

开方:

对照症结治疗,直击痛点要成效

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得到坚决执行,是发挥查办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的重要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实际成效。

如何防止纪律处分“打白条、打折扣”?江西省纪委监委在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行人员思想认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构建完整、规范的处分执行体系和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处分执行工作制度体系。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要求,聚焦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生活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对《江西省关于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建立健全处分执行内容告知、处分执行公示、处分执行台账、回访教育、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处分执行专项检查等制度体系。

强化执行工作责任单位的协作配合。要求各责任单位将处分执行工作作为本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常规性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执法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将党员或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机关和部门通报。

完善处分执行工作方式。建立“处分执行事项清单”机制,制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将具体执行事项逐条列明,注明责任单位,由各单位专人签收后,定期反馈执行工作的进度;对一些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江西省一些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取得良好的经验成效。

赣州市纪委监委在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送达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后,两部门均及时出具“处分决定进档回证”,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情况;九江市纪委监委向组织、人社部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在《纪律处分相关影响告知书》中将处分决定的档次、对其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的影响逐一列明;南昌市纪委监委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将《处分执行公示表》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审理部门也要做实做细,依纪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每一份纪律处分决定均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说。

据悉,下一步,江西省将对省直派驻机构十九大以来立案审查的违纪违法案件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夏学文)

(责编:段晨茜、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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