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7日09: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自治区基层组织全部实现“三务”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访2242人次、解决矛盾问题843个,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1.1万余人,评选“清风干部”9.2万余人……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亮出了去年一年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的“成绩单”。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区坚持监督与惩处并重、排查与化解同步、约束与激励并举,精准发力,综合施治,打好“组合拳”,为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干群和谐、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当好“护林员”。
监督“三务”公开,让基层“微权力”不再任性
2018年10月31日是敖汉旗牛古吐镇河南村贫困户动态调整公示的日子。“这些人评上贫困户,咱没啥说的,他们确实困难……”份子地组的村民王俊凡看完公示后,点着头离开了。河南村西组距村委会较远,村民冯志拿出手机熟练地打开敖汉旗“三务”公开网络平台,找到牛古吐镇河南村的村务公开一栏,戴上老花镜边看边说:“这东西真方便,坐在炕头上,村里大事小情咱都知道。”
2018年初,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实和强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3月2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基层“三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推动基层“三务”精细化公开。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务”公开,注重将公示栏等传统方式与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网+”公开模式相结合,对镇村两级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民生服务等信息一律公告、公示,使群众真正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等问题。据统计,2018年,全区共收到涉及“三务”公开问题线索2303件,立案524件,党纪政务处分414人,组织处理291人,让基层“微权力”不再任性。
上访变下访,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我现在心里敞亮多了,有你们这样下访的干部,我很感激。我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还重复访,真是不好意思,今后,我要把精力放在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上。”科右前旗大石寨镇的缠访户老王,在科右前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包彩虹多次下访,耐心摆事实、讲道理后,终于解开了心结。
针对基层信访总量大、群众举报成本高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制定《关于在全区旗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的通知》,前移监督关口,下移工作重心,要求每个旗县(市、区)纪委监委每年至少化解10件、每个苏木乡镇(街道)至少解决1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上访变下访,及时发现、就地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上访变下访”活动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下访2242人次,排查问题1757个,解决矛盾843个,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惩治贪腐不手软,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8年11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指定,土左旗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快速路交警张屹焘涉恶问题立案调查。这虽然只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之一,彰显的却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惩贪治腐,一抓到底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
对基层群众来说,“微腐败”就是“大祸害”。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基层政治生态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严肃惩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具体工作中,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紧抓住核心要害,紧盯基层“微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线索;加强统筹领导,构建上下一体,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建立督办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加大处置力度,对群众举报、审计结果和案件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并及时通报曝光。
据统计,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098件,立案1767件,党纪政务处分1464人,组织处理1723人,移送司法95人,曝光典型案例922件。对自治区扶贫办、库伦旗、兴和县等部门单位出现的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件,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共处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9601件,立案2335件,党纪政务处分2117人,组织处理1063人,移送司法172人。通报典型案例805件。
评选“清风干部”,激发担当有为正能量
2018年12月27日,包头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清风干部”首场暨纪检监察系统专场报告会,这是过去一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清风干部”评选活动,正向树立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形象,赢得干部群众广泛赞誉的一次生动写照。
十届自治区纪委常委班子履职以来,针对基层干部被“污名化”的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决定2018年初在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两地先行试点“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在取得扎实成效后,进而在全区推开,引导树立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形象。
在评选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基层党委统筹纪检、组织、宣传等机关部门在全区镇村两级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定、审核、公示等程序,为干部出具“廉政体检单”,把群众信任的基层好干部选出来、评出来,让担当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激发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截至目前,各盟市参评“清风干部”的通过率都在90%以上。同时,注重政治引领和舆论导向,利用新媒体、基层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清风干部”事迹,产生良好反响。(记者 付金泉 通讯员 严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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