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4日08: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监委重点结合《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中明确的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重点查找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具体表现,查找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几种表现
贯彻落实表里不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三次全会公报强调,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而在实际工作中,重痕不重绩、治表不治里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以为“有方案、有专班”就算对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如,个别单位制定方案与上级方案雷同,主要负责同志对具体落实阶段各部门应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清楚。有的单位对上级关注的工作投入精力多,注重包装表面形象,而对需内功着力的工作敷衍了事。如,某县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有单位在74岁老人扶贫手册上填写的帮扶措施有“联系找工作”这样严重脱离实际、交差了事的行为。有些工作以“留痕”为落地凭证。如,有的基层单位在一个会议上为了拍照留痕要换几次会标,对过往之事甚至通过摆拍等手段“情景再现”。
服务群众不走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然而,部分党员干部却重官位重私利,部分部门和单位轻监管轻服务。有的对政策解读不到位,执行生硬,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有的不深入基层和群众,遇事怕麻烦,拈轻怕重;有的因政策冲突,部门间互不相让,本该沟通协商解决的事情,却让群众两头跑受“夹板气”。调研还发现,一些窗口单位、职能部门,门虽然好进,但态度生硬;有的地方监管不到位,一些单位投诉举报集中,虽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但未认真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担当作为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工作意见》中明确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党员干部干工作照猫画虎、生搬硬套,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有些部门过度强调属地责任,部署工作电话通知、群内点名,只强调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到管理监督责任时却层层推卸责任。有的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推不动,甚至推都不动,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调研中发现,民生领域是乱作为、乱决策的重灾区之一。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的基层干部“乱作为”,为自家亲朋“创造条件”;有的干部未经集体讨论“乱决策”,擅自做主随意变通脱贫项目资金,侵害贫困户利益。
“学研督考”缺实效。学习、调研、督查、考核工作虽然数量不少、形式多样,但存在成效不足现象。一些单位调研走过场,存在“办公桌”调研、“安排式”调研、“座谈会”调研、“一刀切”调研、“层级式”调研现象。如,某单位“凭想象”形成“自述式”调研报告应付上级检查;某单位提前确定一批“被调研专业户”,对存在问题蜻蜓点水、一谈了之。调研还发现,一些地方检查考核呈现“重复查”“分段查”“群督查”的特点,有时还会发生外行检查考核内行、考核尺度不一的情况。有的单位搞材料迎检,安排专人负责对一年来26项工作进行留痕操作;有的单位曾58次突击加班“补材料”。
深挖细究查找“病根”
思想偏差认识缺位。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四个意识”理解片面,缺少激情和奋斗精神,贯彻落实“四个意识”随大流、口号化。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导致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作祟,政绩观错位,重迹不重绩,留痕不留心,大搞花拳绣腿,甚至弄虚作假。
本领不足缺乏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一些干部不注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尤其在面临中央的新决策新部署、发展的新形势新常态时,不能准确理解政策精髓,对工作要求标准不高、谋划不足,不敢冲、不敢进,遇到困难畏首畏尾、患得患失,缺乏政治担当、责任担当。
责任不实考核简单。除干部自身因素外,一些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些单位党组织对单位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掌握不清,对干部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提醒不够,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对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不清、思路不明、措施不力,对干部作风问题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牢,只管抓业务、不管抓队伍。一些地方推动责任落实的制度建设存在缺陷,工作考评机制不健全,权责划分不明确,尤其是考核导向过于功利,考核方法局限于以上考下,不能充分体现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追责不力心存侥幸。调研显示,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可以在各式各样外衣下“隐身”进行,查处时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判定标准,监督不能及时到位,追责更难跟上。一些地方和单位在监督内容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制定决策、执行决策的方式和过程监督不到位;在监督渠道上,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同级之间、下级和群众对上级的监督不够有力。
多管齐下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把加强政治监督作为硬任务。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因此,各级纪委监委要紧紧围绕政治监督的职责要求,定位向政治监督聚焦,力量向政治监督倾斜。要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纪委相关要求等,融入到学习培训及工作研究、部署、推进中,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下,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树牢“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全面把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着力发现《工作意见》中明确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发挥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基层纪检监察联络员的“探头”“前哨”优势,通过列席或者召集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协调联动把开展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强化政治属性,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常态化机制。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关键点。一是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必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年度计划,制定责任清单,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推动。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认真落实 “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求,厘清权力实际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向党委(党组)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方案,督促党委(党组)发挥提醒谈话、组织约谈、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实效,用好纪委监委谈话函询、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措施,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落实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建立联系监督机制。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片包干、对口指导,形成一级压一级的责任体系,及时下沉一线检查、加强监督指导,着力发现联系地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问题动态清单,挂账督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中,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中,建立和完善群众评议机制,压实“两个责任”。
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持久项。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是把日常监督与节点正风相结合,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提升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督查力度;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群众疾苦漠然、弄虚作假”等问题。三是强化线索监督。一方面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线索,特别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另一方面规范问题线索办理,对办理流程和办理效果进行监督,提升办理质量。四是凝聚监督合力。在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基础上,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始终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形成震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
把开展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一是抓住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契机,在党校培训、网络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中,加入纪律教育;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和平台载体,定期以案说纪,以具体事例严明纪律规矩。二是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顿。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尤其是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要接受群众评价,定期将作风建设成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阵地作用,一方面充分对监督举报方式、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加以宣传;另一方面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监委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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