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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分领域整治 查处公安国企等系列腐败案

2019年01月21日08:1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厦门:分领域整治 查处公安国企等系列腐败案

  厦门市纪委监委运用精准思维积极推进“分领域整治”模式,即逐系统逐领域地开展执纪审查,一边查案,一边教育督促、纠偏纠错,最大限度地清理被整治系统或领域的腐败问题,2018年先后深入查处了公安、国企、金融等领域系列腐败案件,重构良好政治生态。

  选准“突破点”,专项整治一查到底

  厦门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找准定位,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立即启动核查程序。

  2018年1月25日,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小健因涉嫌严重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全省首例监察对象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也是厦门市深化分领域整治在国有企业领域中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

  2018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海沧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深挖彻查颜小敏涉黑案件及海沧街道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海沧区派出所原所长曾开宗,翔安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江忠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系列案件。7月,杨江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系列案件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党纪政务立案18人,问责30人。

  不仅如此,厦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办理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换届选举等领域的行贿案件。2018年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行贿案件24件,比2017年全年同类型案件立案数增长300%。湖里区办理了全市首起单位行贿案件,涉案单位多次向某公司项目经理行贿数百万元。通过查办受贿案件,压缩了“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对全面净化政治生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产生积极影响。

  注重“治未病”,抓早抓小因类施策

  在分领域整治中,厦门市坚持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首要目标,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摸清“森林”生态情况,在“拔烂树”的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达到“正歪树”“治病树”的目的。

  “在查处规划委系列案件中,共有34人涉案,我们通过诫勉谈话,动员问题较轻的人员主动说明问题,促使22人主动上交了收受的购物卡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发生时间、造成后果、认错态度等因素,结合该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后,该案最终移送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实现了教育挽救的积极效果。

  对于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市纪委监委坚持“零容忍”,重拳打击。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看守所原所长于晓强和原政委曾春晖在2017年多次索贿。在被调查期间,二人还对抗组织审查,影响恶劣,依纪依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所系列案件中,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6人,其中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落实“常态化”,回访督查深化整改

  2018年11月,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带队组成四个回访组,深入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等2015年以来“分领域整治”过的11家单位,与近三年来受处分的107名干部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所在党支部书记了解回访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并形成个人回访情况报告和单位政治生态综合评估报告。

  2009年至2014年间,市环保系统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主要领导利用干部人事权收受部分干部贿赂,“任人唯亲”,导致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分领域整治”利剑一出,市环保系统陆续有15人被党纪立案,其中13人被给予党纪处分,6名处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发后,市环保局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制定责任清单、推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深化审批服务改革等方面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2018年以来,我们共约谈23名干部,对涉及轮岗交流、提拔、转正述职的干部任前集中廉政谈话6批64人次,开展函询10件11人次,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驻海洋渔业局纪检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派驻纪检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形成了干部约谈提醒的工作常态。(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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