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7日10: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行为制定了更加精确的“标尺”,使新时代管党治党有了更加强大的“武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既要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做贯彻《条例》的坚定践行者,更要以科学、严密、务实的举措执行纪律、维护纪律,切实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坚持政治统领,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新《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列“负面清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履职担当的根和魂,更加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问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人,做两面派”问题,“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问题,“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问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等,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条例》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也体现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新要求,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焦首责有效遏制增量。构建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和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强化监督“重在平常、重在经常、重在早期、重在小节”理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不折不扣监督纪律执行,有效运用纪律手段,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严执纪有力削减存量。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第三种形态作为减存量的重要利器,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违纪者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把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作为“兜底”保障,对罔顾再三告诫、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越底线触红线的“烂树”要坚决拔掉。用好问责利器。聚焦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背后管党治党不力的责任,聚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责任,既按性质精细划分领导责任,又按时间进程查明各节点上应负领导责任,既坚持依规依纪从严问责,又避免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保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的问责初心。
坚持精准执纪,切实发挥纪律建设的综合效应。精准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以新《条例》为“尺子”加强纪律建设,更要体现精准、追求精准。精准开展监督。紧盯“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精准锁定目标、精准查找问题、精准反映问题,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反映多少问题。精准把握政策。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审查调查由注重定案证据收集向同步开展量纪情节证据收集拓展,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依规依纪做好“四种形态”的适用与形态转化,把准审查调查的“时”与“度”,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精准作出处置。既要系统、周密、严谨、准确分析案情,以查证事实为依据认定错误性质,又要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要素,精准稳妥量纪处置,防止在严管上盲目严、在厚爱中过度宽,努力取得最优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精准“治病救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准政治和效果导向,体现政治和人文关怀,扎实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以医者仁心的态度“治病救人”,促使其在教育提醒和真诚关爱中恢复自信、找回力量,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
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纪律建设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针。必须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辨识度和发力点,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特点。提高站位和境界。切实把“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高度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善于从政治视角观察、分析和查办案件。把准定位和目标。聚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表现形态等新要求把握和推进工作,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坚持协调和协同。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科学统筹,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协同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体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重点和亮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条例》新增违纪行为,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充分释放《条例》的制度威力。强化担当和作为。坚决扛起专责监督政治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让纪律真正严起来。内外兼修抓好自身建设,把新《条例》刻在心上,既严管他人,又严管自己,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路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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