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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二〇一八年浙江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事

2019年01月17日09:25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

回顾2018年,这是很多人都能感受得到的变化和成绩。这一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维护党中央权威上有新成效,“打虎”“拍蝇”“猎狐”有新进展,体制改革有新突破,巡视巡察有新举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新成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18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达95.5%。

扛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过去一年,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真切情感和政治自觉,坚定扛起“两个维护”的重大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全力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系列数据传递的是力度,更是决心:一年来,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75件,党纪政务处分309人,比上年分别增长73%和95.6%;2278名领导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不力受到问责;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出台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8条举措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省共对794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43个党组织、1000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21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根据中央纪委集中整治工作意见,我省及时出台“浙江版”的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十百千”专项行动,上下联动破顽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督办问题线索112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17起。

政治巡视的本质属性更加凸显。聚焦“六围绕一加强”,2018年,我省共开展3轮巡视,巡视63个地区(单位)党组织,发现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1702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15个,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坚定不移深化三项改革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党的建设史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进程中,也注定将以“极不平凡”被铭记。

过去一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我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巩固拓展先行试点成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章制度,先立先行。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中,我省先后修订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等4项基础制度,出台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等7个重要文件,开通省监委与相关单位之间的17条点对点网上查询专线,有效解决纪法贯通难点,全面打通法法衔接堵点。全省共对700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起诉主要调查对象平均留置56.56天。

拓展延伸监察网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在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授予部分监察职能,推动依法履职、依规监督。全覆盖以来,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79人次,其中诫勉1065人次,政务处分85人次,提出监察建议310条。

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和方案。优化机构布局,减少单独派驻,增加综合派驻,省直派驻机构从35家减少至25家,监督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监督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刚刚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新的重大判断。

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夺取“压倒性胜利”,一词之变背后的格局之变,同样可以从我省反腐败工作的成绩中感知。

一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从省管干部层面,就有41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我省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和集体研究,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52957件,比上年上升20.9%;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5138人次,比上年增长25.9%,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68.2%、21%、5.5%和5.3%。

海外“猎狐”捷报频传。2018年,全省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名,追回赃款1.8亿元;追回“红通人员”姚锦旗,这是国家监委成立以来成功引渡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目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浙江省外逃人员已从35人减至7人。

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3068件次,比上年下降3.2%;立案17544件,其中地厅级52人、县处级490人,比上年分别增长6.5%、126.1%和104.2%;党纪政务处分16650人,比上年增长1.3%;移送司法机关709人,比上年增长166.5%。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党执政的价值追求,也是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行动所向。

浙江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有乱必纠、有乱必治。一年来,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96起,处理36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9人,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2018年初,省纪委就出台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至2020年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逐一建立台账,逐项推动解决。过去一年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3起,党纪政务处分501人,组织处理293人,问责254人,移送司法73人。

坚持有黑必打、有“伞”必挖,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20起,党纪政务处分148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94人。

一系列不变与变,展现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守正创新的新气象。而今,新征程已然开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于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著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浙江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黄也倩)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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