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08日08: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李源)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副厅长陈淑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淑惠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淑惠简历
陈淑惠,女,回族,1963年5月生,宁夏银川人,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2年3月至1983年10月 宁夏银川市郊区永固乡干部
1983年10月至1986年8月 银川市郊区永固乡副乡长
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 宁夏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7月至1997年12月 银川市郊区大新乡党委副书记
1997年12月至2001年3月 银川市郊区城乡卫生管理局局长、城管办主任
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 银川市郊区兴泾镇党工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 银川市郊区,金凤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 银川市兴庆区代理区长
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 银川市兴庆区区长
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 灵武市代理市长
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 灵武市市长
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宁夏灵武羊绒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灵武市市长
2015年9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厅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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