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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考"

2018年12月29日08: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成都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考"

“您在报告中提到,‘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请问实际工作中是怎样开展这项工作的?”“请问您在监督执纪中是如何坚持‘挺纪在前’的?”“在推进扶贫领域相关工作中,民政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在哪里?对此,纪检组怎样进行的监督?效果如何?”……

12月27日,成都市纪委召开区(市)县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会议。3名纪委书记和5名纪检组长作会议现场陈述。会前,58名主要负责同志提交了书面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严明政治纪律,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加强日常监督,在系统内开展8次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纪检干部不遮掩、不袒护,先后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处分3人”“扎实开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66个……”“紧盯事关民生民利、窗口作风领域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灵活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

会上,述职述责述廉内容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检监察系统内“两个责任”,以及个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您在报告中提到,‘在抓好日常监督中,重点督察10余次’,请问,重点督察指什么?是以什么方式确定的重点?”

“重点督察主要方式有两种,在督察之前,对被督察的主要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先做一次督察有关问题的沟通和交流,也是作为谈心谈话的一方面。再根据提供的处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核查近三年来的所有工作资料等……”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述职述责述廉对象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内“两个责任”、个人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问题。述职述责述廉对象接受参会人员的询问和质询,并现场作出回答或说明。

在述职述责述廉对象接受现场询问质询后,大会进入民主评议环节。参会人员结合述职述责述廉、询问质询和回答问题等情况以不记名的形式填写《评议表》,对述职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会议报告对象的述职述责述廉报告、民主评议、整改等有关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会议氛围恰当,起到红脸出汗、提神紧弦的作用,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组长柯浩看来,这是纪检系统内部给出了监督者被谁监督的具体答案,也是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效果的检验。同时,述职述责述廉也是领导干部综合素养的展现。

“‘述’的同志准备比较充分、‘问’的同志针对性很强、‘听’的同志也很专注,会场氛围浓厚、会风较好,基本上达到了‘红脸出汗、提醒紧弦、共同提高’的预期目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述职述责述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新形势下发扬党内民主、强化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新探索,是对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客观准确的考量,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激励监督机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成都市纪委监委)

(责编:扶婧颖、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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