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东
2018年12月20日10: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每次全会上都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中央纪委部署要求,着眼于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层层压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从四方面发力,净化激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聚焦对党忠诚,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成熟起来
纪检监察机关为捍卫党的团结统一而诞生。党的五大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初衷即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重建中央纪委,根本即为“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固有的政治属性、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
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根本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从政治上审视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有的”,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让干部在政治上成熟起来,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要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硬任务,着眼于提高政治觉悟、提升政治能力,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和忠诚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眼于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尊崇敬畏、模范践行、坚决捍卫党章宪法,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着眼于严肃政治生活、培育政治文化,机关干部自觉维护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努力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注重训战结合,让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上精湛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随着改革的深入,统筹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既要弘扬优良传统、好经验,更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要深刻把握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坚持一把手调训、班子成员集中轮训、一般干部系统培训,大力开展“全员培训、素质提升”活动,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实现纪律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努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
过去,我们党和军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者和主力军。新时代,国家监察是全新课题,纪律检查也面临新的实践要求。各地监委一成立,就集中一定数量问题线索予以处置,把纪检监察干部集结起来,开赴反腐败斗争前沿阵地,组织岗位练兵、接受实践摔打,在实战中培养、检验干部。事实表明,强化实战练兵,是增强干部能力素质的实招、硬招。在监督中学习监督、在执纪中学习执纪、在执法中学习执法,必将以知与行的统一,练就善于发现问题、抓住要害的“火眼金睛”,集聚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的“丹田真气”,提升监督执纪、监察执法的能力。
提升能力素质是一个长期过程,绝非朝夕之功。应当增强干部能力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把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结合起来,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于干部成长全过程,强化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锻造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纪律部队”。
破除“三个篱笆”,让纪检监察干部在交流中成长起来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社会,社会流动越顺畅,越能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如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建立合理有效的干部流动机制,对于激发干部热情、促进干部成长、优化干部结构、推动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能力素质高标准、经历阅历多样化、知识结构复合化。打开用人视野,打通干部交流使用通道,把“一池水”激活,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有利于纪检监察事业发展。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一盘棋”思想,统筹省市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干部使用,破除委机关与巡视机构、派驻机构、事业单位之间,省纪委监委与市、县纪委监委之间,纪检监察系统内外之间人才流动、干部选拔的篱笆,着力探索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破除“三个篱笆”,拓展“横向、纵向、内外”交流使用干部的三维立体空间,本质上就是坚持五湖四海,不拘一格,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人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难题。
用好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破除“三个篱笆”,广开进贤之路,又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就选用什么样的干部,纪检监察岗位缺少什么样的干部就选配什么样的干部,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年龄、不唯选票,不搞求全责备、不搞平衡照顾,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用在合适的岗位,释放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搞活全系统的正能量。
强化管理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用权上严格起来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特别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手段扩展,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点。“铁军”要用“铁纪”管,“铁军”必需“铁腕”治。惟有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监管体系,使“打铁”的人正视权力、敬畏权力,真正成为“铁打”的人,才能有力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持队伍纯洁。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深刻把握监督权运行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要求,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制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各级纪委监委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靠教育净化思想,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让渡一些普通公民的正常权利,减少一些普通群众的自由空间,既“塑形”又“铸魂”,当好“百官之率”;靠党建筑牢堡垒,强化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开展补短板、强作风专项行动,发挥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着力打造坚强战斗集体;靠制度规范行为,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创设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基本点,实行集体决策,再造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使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依法度;靠监督强化约束,盯住人、看住事,抓在经常、重在日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核查处置、决不护短,使其习惯在纪律约束下工作和生活。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已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利器。我们应当以此为遵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陈学东 作者系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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