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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如何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的调研

崔永洪

2018年12月20日10:5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关于基层如何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的调研

2018年9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要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各级党组织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贯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关部署,黑龙江省大庆市成立调研组,围绕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调研,对存在的短板突出问题提出减存量、遏增量的具体措施。

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大庆市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形势持续好转、变化明显,主要表现为“三降一低”:新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下降,今年1-10月份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比下降明显,说明党员干部不敢、知止氛围正在形成;越级上访数量下降,今年1-10月份,越级上访量同比下降明显,说明群众对惩治腐败更有信心;处级干部信访举报下降,今年1-10月份,在中央巡视组集中转交线索、新增监察领域举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处级干部信访举报依然同比下降明显,反映出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综合调研情况看,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短板突出、问题集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从客观层面看,突出表现为“三多”。一是基层信访举报多。1-10月份,全市共收到乡科级干部信访举报同比上升103.1%,一般干部信访举报同比上升40.8%,农村干部信访举报同比上升88.2%。这反映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二是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数量多。1-10月份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63个、处理684人、处分530人,增幅均超过130%,近93.4%的问题发生在县区基层,一些基层干部“小权任性”,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三是窝案串案多。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关联性较强,往往一查一串、一端一窝。比如,该市肇州县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30人涉嫌违纪违法,其中科级干部13人,包含建设、规划、国土、安监等单位一把手6人,该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全部涉案。

从主体层面看,突出表现为“两高”。一是乡镇班子发生问题比例高,1-10月份,全市共查处县区乡科级干部270人,其中乡镇班子科级干部79人,接近四分之一。尤其是市委提级巡察7个乡镇后,共立案34件、处分88人,其中乡镇党政班子成员26人,7个乡镇均有班子成员涉案,6个乡镇的一把手被问责追责。二是农村党员违纪违法率高,1-10月份,全市共立案农村党员违纪违法问题713件、占立案总数37.5%;受处分农村党员578人,占农村党员总数15‰,反映出部分农村党员法纪意识较为淡薄。

从工作层面看,突出表现为“一多一低”。一是县区积压线索较多。截至目前,全市仍有未办件、在办件660件,其中县区554件占83.9%,说明基层回应群众诉求不够有力,减存量任务还很艰巨。二是基层办案质效偏低。虽然全市58个乡镇中每个都有自办案件,但仍有14个乡镇自办案件仅为1件。这反映出,基层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整体偏低,攻坚力度不够,质效还需提高。

成因分析

少数基层党组织担责履责不到位。部分县区、乡镇党组织管党治党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班子成员很少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的不够明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对党员干部开展的警示教育不充分。县区巡察监督巡不深、察不透问题也较为突出,过多强调“熟人社会”、能力不足等客观因素,落实主体责任不坚决、不到位。此外,个别乡镇专职纪委书记空缺,一些兼职纪委委员只挂名、不履责,镇村监督严重缺位。

新增监察领域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推开,全市监察对象激增14倍,其中中央、省级直属单位新增监察对象10万多人,一些单位的下属科所站队面对面接触群众,有的掌握巨额资金,极易发生小官大贪、小权腐败现象。目前,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共移交涉及中央、省级直属单位问题线索130件,涉及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占比达83.1%。

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从基础设施、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等情况来看,当前各单位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化,基本形成覆盖党的建设、业务职能等方面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但调研发现,一些单位的制度形同虚设,一些涉案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废弛,资金划拨、招标采购等制度走形变样,想执行就执行、想规避就规避,制度的刚性和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实效不够。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作用,未能真正有效发挥。一些党员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腐败案例缺乏切身感悟,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引为镜鉴,个别依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甚至触碰法律红线。

对策建议

压实“两个责任”,动真碰硬促监督。进一步完善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办法,压实基层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让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基层党组织持续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纠正思想偏差。用好问责利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把责任和压力向乡镇延伸、向基层传导。

严惩基层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瞄准破坏营商环境、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等突出问题,坚持重心下移、“靶向治疗”,加大查处力度。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谋划部署、组织方式、成果运用、信息数据等方面深化上下联动,采取提级、交叉、同步、接力、协作等巡察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相关问题查办的质效。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治理问题高发领域,重拳整治问题反映突出的基层权力部门和风险岗位重点人员,紧紧盯住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问题易发多发的基层重点单位,严肃查处、曝光震慑。

统筹办案力量,集中攻坚清存量。针对县区线索积压、办理质效不高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开展线索清理攻坚。一是人员下沉。抽调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相关人员到县区定点协作办案,增强县区办案力量。二是提级管辖。针对县区部分涉及科级干部,尤其是县直部门、乡镇一把手问题线索的,酌情由市纪委监委办理,尽可能减少基层办案阻力和压力。三是指定管辖。统筹各县区办案资源,将线索积压较多县区的部分线索,指定办案压力较小的县区承办。

紧盯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正风气。强化“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权力制约,督促县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前移监督关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部门,坚持党纪政务处分与组织处理同频共振,形成震慑。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既关注政治问题,又把关廉洁问题,防止基层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严管厚爱并重,激发干事积极性。坚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力求当年线索当年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严查处诬告陷害案件,及时澄清不实举报问题;对受处理干部做好跟踪回访,对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的同志,能够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的,该使用的继续使用,进一步激励其担当作为。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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