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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成就与经验

王希鹏

2018年12月13日10:5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成就与经验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图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情况。

(图片来源于“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执行到位,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图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处分人数数据图表。

(图片来源于“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中央纪委恢复重建40年来,共召开了64次中央纪委全会,全景式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40年的恢弘篇章。回首砥砺奋进的40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护航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自觉运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新措施新办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就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探索,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立场、目标任务、治理结构和战略布局等重大问题,并根据新的实践对正风肃纪、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等各方面工作作出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形成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观点。这是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行动指南和根本保证。

形成了科学的领导体制。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制度优势。1982年十二大党章明确规定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1998年11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十九大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要求各级党委必须责无旁贷地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确定每个历史阶段的目标和工作重点。从形势和任务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立目标、突出重点,这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特点。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受严重破坏的严峻形势,邓小平同志强调,纪律检查工作“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1980年11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抓作风建设是当时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四大提出坚持“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纪律检查工作提出重点抓“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十五大以后,党中央逐步加大治本和预防工作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明确了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纠正“四风”的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根据新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目标,通过不懈努力,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治理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机构设置几经变化,反腐败工作力量不断增强。1979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经济检察厅,开展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的打击。1987年7月监察部重建。针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在监督对象上具有很大的重合性,以及职责不清、办事重复、相互脱节、不够协调等问题,1993年2月党中央作出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的重大决定,极大地增强了监督合力。但是我国反腐败机构众多,职能分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党的十八大以后,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党中央决定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的十九大以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相继组建,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这是推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反腐败的重大里程碑。

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深化规律性认识,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工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党的十五大强调,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推动方法创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擘画了我们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战略路径。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这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制度保证。1985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如何解决少数人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问题时指出:“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提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在法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廉洁行为规范制度、违纪行为惩戒制度、纪律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法律建设方面,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颁布实施;刑事法律体系完善了惩治腐败犯罪的法律规定;行政法律体系约束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公务员法等明确了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及惩戒规定……由此,一系列基础性、主干性法规制度基本建立。

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权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天然职责。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指出,“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一切行动服从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现在特别重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把这一点作为当前的重点”。党的十二大将“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写入党章。自党的十四大以来,党的历任总书记每年参加中央纪委全会,共26次,向全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律检查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履行监督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党贯彻落实,汇聚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力量。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改革开放之初,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员党性观念薄弱的严峻形势,1979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就拟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归根结底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十九大党章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鲜明提出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就要求纪检机关切实担负“助手”职责,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和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十八届五年间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万件,处分1.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112人。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是党的建设的重大创新。

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持之以恒严明党纪。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二大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写入党章。十八大报告在党内重要文献中第一次提出了“党的纪律建设”概念,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中央纪委历年全会工作报告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上亿件。1979年至2018年上半年,共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00多万人,其中2018年上半年处分24万人(党纪处分20.1万人);自党的十三大以来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21.01万人,其中2018年上半年处分1万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2年有8500万党员,全国查办案件15.5万件次,处分16.1万名党员;到2017年底,全国党员人数为8900多万,立案52.7万件次,处分党员人数44.3万人。在党员基数不断增长背景下,党员受处分率从1.8‰上升到5‰,深刻体现中央严明党纪、纯洁干部队伍的坚定决心。

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始终是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二大将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作风建设从立规、践行推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4808起,处理党员干部3495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428人。作风建设取得重大成效,探索了成功经验,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了全面深刻、影响深远、鼓舞人心的变化。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腐败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1989年6月,邓小平同志提出“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首次将“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战略写入工作报告,“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写进党章。1993年8月召开的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概念,并作出“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的”重大判断。中央多次强调,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力挽狂澜的气魄和胆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作出了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硬仗的战略决断,“打虎”“拍蝇”“猎狐”,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反腐败力度最大的时期,书写了一个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崭新篇章。

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赢得了党心民心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做几件使人民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人民群众痛恨“四风”,我们揪住“四风”不放;人民群众痛恨腐败,我们就与腐败作坚决斗争;人民群众痛恨“苍蝇”,我们就“老虎”“苍蝇”一起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感受是真切的,获得的实惠是实实在在的。从2012年到2017年,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分别为75%、81%、88.4%、91.5%、92.9%、93.9%,实现了“六连升”。上行的曲线背后,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了不起的政治成就。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开放以来,纪律检查工作坚守责任担当,维护社会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触动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多财力也用于民生公益,党中央作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决策贯彻实施。

重塑社会价值观。优良的党风政风对社会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和家风。十八届中央纪委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弘扬传统文化。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将“坚定文化自信,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动社会风气好转”写入2017年工作部署。中央纪委所属网报刊相继推出《中国传统中的家规》《廉洁文化公开课》《系列重要讲话中的历史文化源流》等专栏。干部戒奢以俭,社会兴起了“光盘行动”,一些高端餐饮纷纷转型平民化。公款节礼被禁,带动节日消费回归理性、社会交往回归正常。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等理念逐步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

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为改革开放除淤浚污。1980年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把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转移到保证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四化建设上来”。针对改革开放初期一些人坚持的“经济要搞活,纪律得松绑”等错误思想,中央纪委及时进行了批评和纠正。1984年10月,陈云同志指出,“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40年来,纪律检查工作始终是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维护者和捍卫者,保证了改革大船破浪前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2012年到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分别为74.25亿元、70.15亿元、58.8亿元、53.73亿元、48.25亿元、43.6亿元,实现了“六连降”。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1993年8月,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把反腐败寓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之中来进行,起到维护政治稳定,保证和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作用”。实践充分表明,反腐败工作不仅没有影响改革和建设,而且保证了中国经济40年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反腐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已越来越显著。反腐败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激发了生产力,调整了生产关系,使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正、阳光、透明。一个廉洁的政府和风清气正、规则公平的市场,是最好的投资软环境。美国彭博社的调查亦显示,17位经济学家认为反腐将在2020年使中国GDP提高0.1%至0.5%。

为深化改革推波助力。40年前,改革开放的春雷唤醒了中华大地的蓬勃生机,纪律检查工作犹如一台强劲的引擎,为助推改革提供了持久而澎湃的动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带动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用机制创新推动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成为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的一把利剑。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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