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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查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处分128人

2018年12月11日08: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安徽:严查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处分128人

  今年以来,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此类问题线索1275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工作失职失责案件162件2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55人。

  强化线索排查,多方位协作配合。安徽省各地结合实际,把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已移交问题线索37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政法机关在侦和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并实地督导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省纪委机关与省委政法委共同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的通知》,强化双向移送处置反馈。协调省公安厅定期汇总报送全省公安机关在办案及信访中掌握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11月份共移送69件。

  强化问题导向,多手段坚决查处。安徽省纪委监委强化对案件线索的研判分析,筛选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交办,今年以来共督办问题线索4批20件;建立“联点包案”制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重点线索的查处,由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点推进、包案负责,全程督促指导,强化攻坚落实;对部分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省纪委监委组织督查评查工作小组,分赴有关省辖市,先后对11起重点案件和100多条重点线索进行实地了解和督促评查。

   强化责任落实,多渠道传导压力。着力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今年8月,安徽省纪委组织5个督导组,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对问题线索较多、工作进展缓慢的省辖市开展督导,省纪委监委6个监督检查室分别对联系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将阶段性工作情况通报全省,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曝光并提出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徽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

(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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