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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一人主动投案引发“连锁反应”

2018年12月10日08: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浙江丽水 一人主动投案引发“连锁反应”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将该区峰源乡库坑垟村4名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当事人王存付如释重负:“虽然等待我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心里却比以前踏实多了。”

  与过去一般情况不同的是,这4名涉案村干部均是主动到区纪委监委交代问题的。

  时间回到今年6月,莲都区纪委监委办公楼前,一男子徘徊许久后,畏畏缩缩地走进了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同志,我是来自首的。之前,我一时糊涂收了土地开发老板的好处费,请组织从宽处理。”来者便是库坑垟村村干部王存付。据王存付交代,2015年该村山地开发项目完工时,他与其他村干部一起从工程老板那里拿了9万元好处费。

  “9万元可不是小数目,必须迅速调查清楚!”正当区纪委监委调查组准备进村开展初核工作的时候,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该村王正根、王伟栋、李海峰3名村干部也陆续来到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交代了他们和王存付共同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的问题。

  “我见王存付都主动投案了,与其被组织找上门,不如自己先坦白了。”王正根等人对办案人员说,王存付的主动投案彻底打破了他们的侥幸心理。

  原来,2013年,负责山地开发项目的老板尤某、钱某提出对峰源乡上垟村(2014年合并为库坑垟村)的65亩林地进行开发。“山地开发可以,但你们得让我们几个一起‘搭伙’。”项目老板与村里协调开发事宜期间,王存付看到了难得的“商机”,他与王正根、王伟栋、李海峰一起商量后,找到了尤某和钱某,谈起入股合作开发的条件。

  尤某、钱某婉拒了4人的请求,但承诺事后会支付一笔可观的感谢费。2015年2月,该村山地开发项目完工后,尤某、钱某如约给了王存付等人9万元好处费。

  “这件事虽然过去三年了,但一直像一根刺戳在我心上,一听说纪委有什么行动,我就坐立不安。最近听说区委巡察要延伸到村里,我更是整夜睡不着觉,真是做贼心虚呀!”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后,王存付感觉轻松了许多。

  之后,王存付等4人陆续上交了违纪违法所得。目前,4人已被开除党籍,区纪委监委根据其主动投案、悔罪悔过和积极退赃表现,建议司法部门予以从宽处罚。(通讯员 陈鲍军)

(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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