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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干部的“微权”扎牢制度笼子

2018年11月12日08: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为村干部的“微权”扎牢制度笼子

村干部是基层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贯彻者和执行者,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依靠力量。当前,绝大多数村干部都能主动作为,为民干实事,但从笔者在基层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仍有一些村干部党的宗旨意识、法纪观念淡薄,致使农村“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也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

“微腐败”亟须关注

从安徽省天长市近两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村、社区干部所占比较大,2016年,该市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7件,其中村组干部占86件;2017年,共查处248件,村组干部占182件。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创新巡察、执纪监督措施,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了涉及村、社区干部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

笔者从天长市纪委监委了解到,近年来该市村、社区干部“微腐败”主要表现为套取资金,合伙私分;私设“小金库”,违规支出;知法犯法,非法用地;雁过拔毛,经手就捞等方面。比如该市大通镇便西村书记、主任、文书伙同中介机构,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36万多元,予以“私分”;2017年天长街道广宁村将滁州供电公司架设输变电线路付给的征地赔青费200万元放在账外收支,从中支出招待费18万元,等等。这些案件均被查处,涉嫌犯

罪的,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缺失成村干部腐败主要原因

造成村干部违纪违规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监督方式老化、监督组织乏力致使农村“小微权力”滥用、跑偏。

一些镇、街道对村、社区干部管理上存在重使用、轻监管的倾向。有些领导认为村级工作难开展,村干部难选,过于苛求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也没有认真对待,抓得不够严格、细致。正是缺乏制度制约和监督,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根本不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当回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盲目拍板个人说了算;有些村干部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事项,依然我行我素,视党纪国法如儿戏,大量收支不上账,财务不公开;还有些村干部一门心思谋私利;少数村干部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隐瞒、截留、套取资金,再以发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变相挥霍。

村级事务虽然小,涉及金额不算太大,但征地补偿、土地置换、水利工程建设、福利救助资金发放等每一项事务都和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干群矛盾,甚至导致冲突,从而影响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

强化监管制约扎牢“微权”笼子

治理村干部“微权力”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落实,亟须下重拳治理,建议:

开列三张清单,让村干部有权不任性。一是修订权力清单。结合农村实际,对原有的“小微权力”清单进行修订和完善,让村民对办事程序、材料、办结时限“一清二楚”,进行监督。二是围绕村“两委”履职,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其他干部的“责任清单”,让村干部认清自己权力行使边界。三是制定负面清单,内容涉及不推诿扯皮、不优亲厚友、不乱表态、不做“老好人”、不开假证明、不接受人情推销、不欠公款、不送礼、不违规公款招待等内容,规范村干部行为。

精准设计定积分,让“小微权力”运行可操控。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及时出台《推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意见》规定,建立村干部积分制管理登记台账,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档,各项考评结果及时登记在册。二是量化考核指标。积分制管理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村级事务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辅之以民主测评得分和奖惩加减赋分。三是严格结果运用。把积分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奖金福利、评先评优结合,促使村干部勤廉履职。

上下联动强监管,让“小微权力”不跑偏。强化纪委专责监督。着力查找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各镇、街道要强化“监督再监督”职能,对村干部未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处理村务的一律严肃查处;加强村监会民主监督。要明确村监会是监督小微权力的主体,对村级事务办理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引导群众参与监督。镇、村两级要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引导村民群众参与村务监督,对重大事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控。

巡察直击“微腐败”,净化基层微生态。充分发挥村级巡察在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民生项目、扶贫领域“微腐败”中的利剑作用,在实施村级巡察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压态势惩治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标本兼治,激浊扬清求“长效”:一方面要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制度机制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在查处问责、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推动村级巡察常态化、长效化。

实行“三委”会审工作机制,让村务走进阳光。“三委”会审,即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三委”负责人、镇驻村干部和议题涉及的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共同审议集中审核本月大额资金使用、涉农及民生扶贫项目资金物资发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议定下月事项,会议对议题逐项进行民主表决,经表决人数80%以上同意后方可实施。

(王晓明系安徽省天长市人大办公室干部,郑修禄系安徽省天长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责编:王珂园、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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