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0日12: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将7000多条低收入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数据导出形成表格,再将表格导入监察对象个人事项监督系统……随着江苏省海门市纪委监委电子监察中心工作人员简单的几步操作,数据产生“碰撞”,该市所有低收入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中存在监察对象的33户存疑名单就此形成。
这份名单很快就到了海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陈卫娟手中。经有关人员分析研判,梳理出低收入建档立卡户的直接赡养人为“监察对象”或“财政供养人员”等7条问题线索。这些线索按程序被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初核。
“村干部、低收入建档立卡户、江某达系江某某父亲……这几个关键词串联起来格外显眼。”海门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组织对移交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后,决定与该市海门港新区新南村干部江某某进行谈话。
“江××,今天我们主要是了解一下你负责海门港新区老钱渡片低收入户建档立卡工作情况。”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说。
“我工作这么多年,对自己要求很严,扶贫工作上肯定不会有任何问题。”介绍完有关情况后,江某某爽快地说道。
“这户建档立卡户的情况你清楚吗?”工作人员指着江某达的名字问道。“这……”江某某张了张口,没说话。
“为什么你父亲在低收入建档立卡户名单里?”工作人员继续问道,并将大数据比对信息摆到了江某某面前,同时拿出了其父所住楼房的照片及其他相关资料。看到这些,江某某低下了头。
“我想着全市建档立卡户这么多,混一户进去应该不会被发现……”沉默了一会儿后,江某某和盘托出了违规违纪事实。2015年底,海门市低收入户建档立卡工作开始实施,江某某利用负责老钱渡片低收入建档立卡户申报工作的便利,将不符合申请标准的父亲江某达列入低收入建档立卡户名单,致使其违规享受有关补助待遇,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目前,江某某违纪问题已由该市海门港新区纪工委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监察体制改革后,海门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监察对象基本信息,接入全市党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形成监察对象个人事项监督系统,定期将“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等数据与监察对象个人事项信息进行比对,为提高监督效能提供了信息化途径。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通过这样的信息比对,发现问题线索134条,根据线索查实问题后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1人次。(顾海红 李沭辰 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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