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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

2018年11月07日09:1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做好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审查调查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重要法宝。

做好审查调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题中应有之义。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更重要的在于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源就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化、党纪国法意识缺失。因此,注重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其政策引导、思想转化、观念重构功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从审查调查对象的群体特征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促使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的突破口。审查调查对象一般是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其群体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扭曲的价值观。大多数审查调查对象曾行使公权力,并拥有一定社会地位,且伴随着职务违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虚荣心和优越感,使得审查调查对象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产生严重冲突。要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重点在于转变其价值观,而思想政治工作无疑是很好的突破口。二是潜在的对抗意识。审查调查对象都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具有普遍的职务优越感,突然转变身份接受组织审查调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抗意识,这主要源自长期形成的意识,而改变这种意识的良方正是思想政治教育。

从审查调查工作实践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有力武器。大量案例表明,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审查调查对象,使其知错悔错改错、端正态度、配合调查,能够有效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开创性意义,应认真学习领会并实践运用。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通过交流来获取、确立正确的立场观点,从而使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审查调查对象也享有权利,不能因为他们违纪违法而忽视了他们对尊重和认知的需要。因此,要从小处着眼,不仅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上、在谈话方式上、在日常生活上给予关心,更要在情感上给予关怀,通过推心置腹地谈心谈话,减轻审查调查对象心理压力,达到思想转化、消除对立、认罪悔过的效果。

找准问题症结,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查调查对象普遍存在的侥幸、对抗、悲观等心理,本着“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因人施教,适时推进,沉默时耐心疏导,过激时劝其冷静,悲观时坚定信心,侥幸时当头棒喝,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方面,充分运用法律的威慑力和纪律的严肃性,既依规依纪指出其行为性质的后果,又依规依纪指出争取从轻处理的出路,促其主动交代问题。另一方面,要运用证据思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证据、利用证据,打消审查调查对象的侥幸心理,促其态度转化。

围绕有效取证,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审查调查对象就违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能够详细、具体地反映违纪行为的背景、动机、目的和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结果等,并结合相关物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因此,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要立足于收集有效证据,进行主动教育,帮助审查调查对象认清形势,以平等的关系、真诚的态度,消除对立情绪,不断增强“如实供述是最好出路”的思想认同。

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

在审查调查对象刚接受审查调查时,着眼于审查调查对象在本阶段心理落差明显、对抗情绪较强等特点,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的相关要求,对审查调查对象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既严格依法收集证据,又靠组织关怀感化。实践中,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审查调查谈话“开篇”,用理想信念教育感化,向被谈话人亮明政策,促其在思想上发生积极转变,让他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真诚悔错改错。

审查调查期间,谈话对象往往会出现侥幸、对抗、戒备等心理,外在表现就是拒不开口,导致谈话僵持。此时谈话,要避免直奔主题,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认同、渗透转化和观念重构作用,在充分掌握和分析审查调查对象的性格、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家庭等审查调查对象关心关注的重点为切入口,严肃点明其面临的处境及后果,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关切需要,通过“攻心”达到“共情”目的,与审查调查对象“交心”做朋友,使其愿意真诚交流,打开僵局。

从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理变化角度来看,一个案件的突破过程,往往会呈现防御、动摇和反复三个阶段。因此,当审查调查对象在试探质疑组织到底掌握自己多少问题时,谈话人员重点要打破其侥幸心理。适时突出已掌握的关键证据,给审查调查对象形成巨大压力,促使侥幸心理向悔罪心理转化。

审查调查对象已经交代部分问题或全部问题后,往往产生畏惧、悲观心理,以及因担心丧失亲情、友情而产生的内疚心理。此时谈话应关注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理状态,换位思考,帮其纾解心理压力。如从人情、法理、家庭等多角度入手,点明其违纪违法行为由综合因素导致,打消其心理顾虑,以此减少罪责感。

在审查调查结束后,移送起诉前,谈话人员要从审查调查对象的角度看问题、讲道理,帮助其分析人生轨迹,肯定其取得的成绩,深入交流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要着重指出观念体系中的错误部分,引导审查调查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敦促其认真书写忏悔书,使其真正认罪、悔罪。

做好审查调查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树立长期的工作理念,坚持分析审查调查对象群体特征,总结把握审查调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持之以恒加以落实,更好实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

(吕继访 徐保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纪委监委)

(责编:王珂园、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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