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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常永福决定逮捕

2018年10月26日10:02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常永福决定逮捕

记者10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乌兰察布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常永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对常永福决定逮捕。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徐日丹)

(责编:吕腾龙、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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