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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区殡仪馆原出纳挪用公款280余万元,在审计前夕——

他选择向监委自首

2018年10月24日17: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他选择向监委自首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对区殡仪馆原出纳汤优胜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汤优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这是高淳区监委在未采取留置措施下查办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回到5月24日。这天上午上班前,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宏接到区民政局副局长戴长年的电话,称民政局下属单位殡仪馆出纳汤优胜要求投案自首,主动交代挪用公款的问题。事情重大,王宏立即向区纪委监委领导汇报。

当日上午9点半,在区民政局和区殡仪馆负责人陪同下,汤优胜到区纪委监委自首。区监委成立专门核查组进行核查。

在初核谈话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汤优胜在高淳区殡仪馆任出纳多年,负责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进出,涉嫌挪用公款200多万元。同时了解到汤优胜曾因重大疾病做过肾脏摘除手术,目前处于药物控制状态。此次汤优胜选择主动投案,是因为市殡葬管理处下发通知,即将对高淳区殡仪馆开展财务专项审计,一旦开展审计,汤优胜挪用公款的事实将暴露无遗。为争取宽大处理,汤优胜主动向组织投案自首。

此案情节虽较为严重,但由于汤优胜系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好,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区监委在集体开会研究后,认为在确保办案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核查组协调安排专人专车负责接送汤优胜到办案点进行谈话,同时请其家属做好陪护工作,随时注意其思想动态。在向市监委请示报告后,区监委决定在不采取留置措施情况下快查快结。

5月25日上午8点半,区监委召开会议决定对汤优胜立案调查,成立专案组,明确内审、外查、综合工作的分工。

5月26日下午,汤优胜如实供述资金去向,涉及证人10余名,银行账户8个。专案组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外查小组对相关证人进行询问,并抓紧内审谈话,清查账目,核准金额。

5月28日上午,外查小组到各银行网点调取流水,供内审组谈话使用。

在这期间,综合小组和提前介入的审理小组每天比对相关证据、梳理工作方案、整理案卷文书。

5月29日下午,专案组完成全部调查、审理工作,报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汤优胜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汤优胜育有一子,其子自2012年以来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2016年12月起,随着债权人的催讨越来越频繁,汤优胜开始将手伸向公款,直接将单位的部分现金收入带回家中,用于归还债务。一开始拿得少,后来见记账会计没有发现,胆子越来越大,每月拿回家的现金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截至2018年5月案发,汤优胜直接拿回家的现金公款累计达280余万元。

在开展调查的同时,专案组积极追回公款40余万元。

5月30日,区监委将汤优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次时间紧、任务重,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案件移送,是对办案队伍综合素质的一次检验。我们在程序上严格把关,依规依纪依法取证,保证了办案的程序性、取证的合法性。”承办该案的负责人说。(杨晓军 杨成)

(责编:吕腾龙、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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