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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原副市长薛忠晋等3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18年09月17日19: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太原市原副市长薛忠晋等3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太原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忠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太原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忠晋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依据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薛忠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薛忠晋简历

薛忠晋,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山西天镇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12月,任山西省经济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调研员;2009年12月,任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约能源处处长;2012年8月,任山西省经信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3年5月,任太原市政府副市长。2014年1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义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依据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赵义简历

赵义,男,汉族,1961年2月生,山西洪洞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2月,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处长;2013年4月,任山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4年1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

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志强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志强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王志强简历

王志强,男,汉族,1958年2月生,山西柳林县人,大专学历,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5月,任文水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11月,任汾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7月,任汾阳市委书记、市长;2011年6月,任汾阳市委书记;2013年3月,任吕梁市政协副主席、汾阳市委书记;2013年8月,任吕梁市政协副主席。2015年12月吕梁市政协换届未提名。

(责编:王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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