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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通报怒江州福贡县、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问责的情况

2018年08月30日10:27    来源:云南日报

近期,省纪委省监委对怒江州福贡县、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问责追责,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失职失责问题

截止2017年12月,福贡县部分安置点还未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工作;2017年73户437人跨区域安置在泸水市的安置点前期工作进度慢,150亩征地手续尚在办理中;抽查的2017年开工安置点多数处于“三通一平”阶段,形式上开工,无实质性建设;部分乡镇干部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把握和宣传不到位;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安置点资金台账、痕迹管理薄弱,账户管理混乱,未达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物理隔离、封闭运行”要求。给予福贡县委、县政府通报问责。给予福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松和县扶贫办副主任黎春福谈话诫勉问责。对福贡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寿刚,副局长胡英南,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东,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福光,副局长杨冬雪等5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泸水市易地搬迁工作整改不到位问题

2017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全省各州(市)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要求调整完善补助政策,严格执行建房政策。但是,泸水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在具体整改过程中,未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对相关协议和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改,截止2017年12月,问题仍然存在。对泸水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桑才何,副局长黎霞才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责编:扶婧颖、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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