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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浙江八十九名领导干部因“四风”问题突出被问责

2018年08月16日14: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一案双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浙江八十九名领导干部因“四风”问题突出被问责

“教训极其深刻,必须认真反思、坚决整改。”日前,浙江省永康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党委召开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工作部署会,局党委书记的发言,让全体与会干部印象深刻。

事情起于永康市纪委监委之前发布的一则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间,经该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主任施红鹰同意,办公室以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节假日值班费”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4779元。除施红鹰本人于2018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该局分管领导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局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然而,浙江省纪委监委调研发现,当前该省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仍存在部分典型性问题,如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层层递减现象仍然存在;履责主动性不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少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存在过于依赖纪委(纪检组)代行主体责任的思维和做法……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浙江把落实党内问责作为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力抓手,要求各级纪委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严肃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

2018年3月6日,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兼椒江国土分局耕保科原科长王磊等5名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除接受宴请的5名当事人全部受到处分外,该所6名相关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和监督责任不力,被严肃问责。

据统计,今年以来,浙江全省共问责党组织26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4人,相比2017年同期分别增长136.4%、68.6%、37%。今年以来,有89名领导干部(含纪检监察干部6人)因本地区本单位“四风”问题突出受到党内问责,占问责总人数的20.7%。(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胡耀刚 黄也倩)

(责编:陈彦彦、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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