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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学校领导班子全员被查的背后:"象牙塔"成"生意场"

2018年08月16日08: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象牙塔”咋成了“生意场”

  “给予马志华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校长职务。”近日,在湖南省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郴州职中”)召开的全体党员大会和教职工大会上,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对该校部分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该校包括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内的12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处理。

  2017年5月,郴州市北湖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郴州职中学费高昂、收费标准不透明、教职工私吞学费等问题。经深挖细查,调查人员查实了郴州职中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教职工在联合办学、劳务合作、校园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一起触目惊心的公立学校腐败窝案由此被揭开——

  聚餐收红包成了“老规矩”

  从2014年底开始,郴州职中与万博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万博教育”)开展联合办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郴州职中每年收取每名学生的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800元。而万博教育的法人代表袁霄,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打着联合办学的旗号,向学生收取6000元到9000元不等的费用。

  北湖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彭冠豪说:“招收的学生越多,获得的利润就越大。为了让校领导默许他收高额学费并帮助招生,袁霄想尽办法拉拢郴州职中的领导班子成员。”

  2016年9月初,袁霄找到郴州职中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谢珩,提出请学校领导吃饭,感谢对联合办学的关照和支持。谢珩觉得“风声紧”,有点犹豫。袁霄见此情况后脑筋一转,说自己只找饭店订餐但不作陪,由谢珩出面请学校领导一起聚餐,席间帮他给每名校领导送一个现金红包,一切费用均由袁霄承担。

  谢珩同意了这个提议。从此以后,每年都由谢珩出面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聚餐,并在席间发放现金红包。谢珩改任非领导职务后,接管其工作的副校长袁明宏继续承担起聚餐发红包的“任务”。这成了袁霄拉拢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老规矩”。

  调查人员介绍,郴州职中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先后多次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现金红包7万余元。

  每招生一人送1500元“返回款”

  有了学校领导的支持,袁霄开始利用联合办学赚取利益。保持一定规模的招生数量,是保证利润的关键。为多招生,袁霄很舍得花钱,不管是谁,只要能招到一个学生,袁霄就给1500元“返回款”。

  为了能招到足够多的学生,袁霄迫切需要一个懂招生、能招生、手里有“资源”的学校教职工帮助招生。郴州职中招生办副主任邓心平很快进入了袁霄的视野。

  于是,袁霄积极与邓心平拉关系、联络感情,并保证邓心平能招多少学生,他就给多少相应的招生“返回款”。2015年至2017年,邓心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帮助袁霄招收了大量学生,而袁霄也多次送给邓心平现金共计33万余元。

  借实习合作收取“感谢费”

  郴州职中每年都会组织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实习。为方便学生实习,学校与多家劳务中介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中介公司为了维持合作关系,除了支付给郴州职中规定的校企合作培训费外,还会拿出一些“感谢费”给学校工作人员。

  2015年至2017年间,与郴州职中有劳务合作关系的3家劳务中介公司就拿出了12万元“感谢费”。该校领导将“感谢费”以“代发实习管理加班费”名义违规发放给学校领导及相关教职工。

  经查,郴州职中领导马志华、袁明宏、张和平、谢珩、曾雄兵等人都曾利用负责校园建设、后勤服务、招生注册、教务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现金红包或财物。在他们眼中,校园俨然成了“生意场”。

  “校园被视为纯洁的‘象牙塔’,但如果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净土也会受到污染。要筑牢廉洁防线、完善监督机制,让‘象牙塔’不被玷污。”北湖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通讯员 陈纪轩 陈蓓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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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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