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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小官大贪”的“马甲”——长沙的基层反腐实践

2018年08月15日09:08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揭开“小官大贪”的“马甲”

小单位、小项目、小官职,看似不起眼,一旦监督不到位,就可能滋生腐败甚至发生“小官大贪”问题。

位微权不重,却贪婪无度,这样的“蝇贪”,正是长沙市近两年开展“小官大贪”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

通过聚焦社会民生、工程建设、行政管理三大领域,该市紧盯基层“微权力”,重拳整治“小官大贪”,已立案查处典型案件116件,党纪政务处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涉案金额1.06亿元。

“马甲”下的“常见病”:“代言”“操盘”“订制”

2017年3月,长沙市纪委启动“小官大贪”专项整治,将乡科级或相当于乡科级及以下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小官大贪”,即在上述人员中发生的以权谋私且涉及金额较大、违纪违规行为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

记者梳理被查的典型案件发现,“小官大贪”们看似正常的“马甲”下,隐藏着三类“常见病”。

①官小权“实”:名为开发,实为“代言”

岳麓区岳麓街道黄鹤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长生在担任农民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期间,独揽工程发包权和工程款结算权。他多次收受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红包礼金礼品共计13万余元。他还交代,在安置房建设中对几名项目经理给予“关照”,收受好处费87万元。今年2月,刘长生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2007年10月,雨花区高桥街道五一村与开发商陈飞名下一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某项目。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汪玉奇及副书记粟平分别收受陈飞“好处费”24.8万元、31万元,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将该村的9万平米商业物业,以1.99亿余元的价格出让给陈飞,随后,又将“两安”用地处置返还金1.85亿元全部返还至陈飞名下企业。2017年5月,汪、粟二人被开除党籍。今年,经法院一审判决,汪玉奇获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粟平获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陈飞获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该案的查处,为集体和群众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②官小胆大:伪造资料,“操盘”套现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失业登记科原副科长魏平贵,私刻6枚公章,伪造多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料,私自留存、向他人索要或购买162份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疯狂套取失业保险金400余万元。其中关键环节,均由魏平贵一人“操盘”。事情败露后,他故意销毁涉案证据,将涉案公章、存折全部烧毁。魏平贵被“双开”,因犯贪污罪今年5月一审获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长沙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原科长陈红专,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财政资金拨款指标文件及附件,模仿主管领导签字,借用相关学校、幼儿园及公司账户等手段,以财政奖补资金的名义,先后7次套取并侵吞财政资金上千万元,用于偿还私人借款和银行贷款。今年6月27日,陈红专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该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沙县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③官小利大:充当“内鬼”,玩起“订制”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法务部原部长胡钧策,利用职务便利,玩起“私人订制”式的招标套路。他将招标代理公司拟制的招标方案、招标文件交给请托人看,并根据其意见进行修改,帮助请托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屡屡中标,从而收取“好处费”。4年里,他非法收受单位及个人贿赂共计167万余元,最终被“双开”,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紧盯“靶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与“大老虎”相比,“小官大贪”们信奉的是“官不在小、有权则灵”,吞噬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决不能含糊,要不断深化‘小官大贪’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表示。

为揭开“马甲”,长沙市从抓问题线索入手,紧盯基层站(所、队)长、科长、校长、院长、村支书(村主任)、组长等“小六长”和“村霸”的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蚁腐”与基层扫黑除恶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开展“小官大贪”专项整治的“靶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去年,有群众反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黄牛党”横行,市纪委迅速出动,窝案“水落石出”: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0多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并上交违纪款;有群众举报湘江枢纽海事处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参与砂石经营运输等,市纪委“抽丝剥茧”,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人员13人,47人主动交代问题上交违纪款。

“我们不断畅通监督渠道,将举报意见箱设立到每个村和社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微信举报‘一键通’平台,并及时受理。同时注重沟通,从惠民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从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收集问题线索。”长沙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先后收集了各类问题线索260余条。其中,经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就占一半以上。

今年4月10日,长沙市委巡察组进驻长沙县江背镇开展提级“点穴式”巡察,迅速“锁定”了该镇五福村支书卢建。经查,2008年,卢建以村办企业江背造纸厂名义申报并获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款173万元后,采用借款付息方式将其中100多万元直接转入其个人开办公司账户,一直未归还也未付息。线索移交后,长沙县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

针对举报反映的福田村支书、村主任刘海兵组织人员到村上某水泥厂非法阻工等问题,巡察组多方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线索移交后,这名“霸道村干”被“拿下”。

目前,长沙已着力构建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网络,对所有问题线索一律上提一级,实行集体排查、销号管理,重大问题线索由市纪委挂牌督办,并建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每月进行调度分析,每季度召开推进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反腐不能只盯在‘大官大贪’上,更要揪出隐藏在暗处的‘小官大贪’等问题,这是顺民意、得民心,真正维护群众利益的好举措。”长沙县黄金园街道黄金园村村民邓高峰深有感触地说。

以案释纪,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小贪大贪都是贪。小官做得大了,就可能是‘大老虎’。‘苍蝇’掌握了权力,会将人民交给他的权力最大化谋私。”著名作家二月河的话,剑指“小官大贪”的危害。

长沙的实践证明,打击“小官大贪”,治标要靠精准执纪和重拳高压,治本则要靠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采取教育警示预防措施,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真正做到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干部。

“他就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反面例子,53岁本应家庭幸福,却因滥赌成性、心生贪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讲纪律、守规矩,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近日,芙蓉区东岸街道召开“以案释纪以规明纪”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了街道干部罗建红贪污受贿案《整治征地拆迁腐败 纪委深挖“土拨鼠”》专题片,街道纪工委通报了案情,从个人层面、党纪层面进行了深刻剖析,上了一堂意味深长的廉政党课。

“这些案例为我们基层干部敲响了警钟,正风反腐必须防微杜渐,让廉政如同净化水源、清新空气般常态持久,使‘小官大贪’无处遁形。”当地一名社区干部如是说。

“目前,我们已通报典型案例84起。在案发单位开展案例剖析、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发挥了较好的警示警醒作用,也有效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长沙还把立规矩、建制度作为抓专项整治深化提升的重要举措,注重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小官大贪”问题。目前,该市已健全完善有关制度26项,督促主责单位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10余件,改进或优化流程450余项。(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甘艳 杨斯)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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